南水北调汇水区乡镇两场(厂)和垃圾焚烧发电三个特许经营项目中期评估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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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9 17:10:00

南水北调汇水区乡镇两场(厂)和垃圾焚烧发电三个特许经营项目中期评估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南水北调汇水区乡镇两场(厂)和垃圾焚烧发电三个特许经营项目中期评估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9月23日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四、评审日期:2025年10月9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供应商名称:****(牵头人、联合体成****事务所)

成交金额:548000.00元

地址:

****:**市文化路14号

****事务所:**市**区五圈南路30号院1号楼C座210、211

联系人:李梦姿

联系电话:0377-****5306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的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八、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项目成交公告在发布磋商公告的相同媒介发布,即《**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磋商结果有异议的,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谢绝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址:**市工业南路719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7-****7616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宛**独****中心**公租房小区6号楼三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66****5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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