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发改核准〔2025〕25号
****改革局关于**110千伏陈屋贝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报来《****关于申请**110千伏陈屋贝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函》(东电函〔2025〕26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常平镇东**负荷增长需求,缓解长江站、司马站和元江站(变低侧)供电压力,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110千伏陈屋贝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常平镇陈屋贝村,线路途径常平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变电工程
建设110****电站1座,主变容量3×63兆伏安,无功补偿装置为 3×(3×5)兆乏电容器组。在220千伏道岭站扩建110千伏间隔1个,对110千伏**站、司马站、长江站以及220千伏元江站进行110千伏线路保护改造。
(二)线路工程
**110千伏线路4回,其中陈屋贝站**出线3回,道岭站**出线1回。具体为:
1.建设110千伏道元乙线、道司线、元司线T接入陈屋贝站工程
自110千伏陈屋贝站至T接点,**架空线路长约4×0.9千米+2×0.5千米,**电缆线路长约1×0.2千米。
2.建设110千伏道元乙线、道合甲线改造工程
自220千伏道岭站起,利用110千伏道元乙线#1~#10段备用回路增挂导线长约1×1.7千米。并调整110千伏道元乙线挂线长约1×0.1千米。解断原道合甲线、道元乙线,原道合甲线道岭站~#24线路与原道元乙线#30~元江站线路跳通,形成道岭站~元江站线路,**跳线线路长约1×0.1千米。
(三)通信工程
解口220千伏道岭站至110千伏司马站原有的一条24芯OPGW光缆,并在解口处敷设2条48芯OPGW光缆至110千伏陈屋贝站,光缆长度分别为1×1.1千米、1×0.3千米。另站内管道光缆为2×0.2千米。
四、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核定静态投资估算为:9422.20万元,具体各项工程投资估算如下:
****电站工程静态投资:7203.60万元;
(二)对侧扩建工程静态投资:389.67万元;
(三)110千伏线路工程静态投资:1569.28万元;
(四)通信工程静态投资:259.65万元。
项目动态总投资:9586.77万元。
五、工程的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工程建设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本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能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粤能电力〔2022〕66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002023XS0086S01号)、项目站址及路径盖章图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招标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改革局
2025年10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