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溪南里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盛世溪南里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4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招标内容及要求修改
更正内容:
(1)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四)安全保卫要求:2.值班和巡逻:保安岗位实行每日三班倒,每班至少3名安保员,对各门岗实行24小时值班,并对物业管理责任区实行24小时巡逻。”
(2)招标文件第五章 三、商务要求 9.2、招标人视情况为中标人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但不包括办公所需的设施、设备,房屋使用不得改变原有布局,破坏完整性,房屋使用过程中的维护维修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在采购人场所内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水电费由采购人承担,中标人在小区内场所使用水电以节约为原则,不得浪费。
修改为“招标人视情况为中标人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但不包括办公所需的设施、设备。”
(3)招标文件第五章 三、商务要求 11.1中标人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物业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 5‰ 的违约金。
修改为“中标人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委员会支付 5‰ 的违约金。”
(4)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 三、商务要求 11.5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伍拾万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当给予赔偿。”
(5)招标文件第五章 三、商务要求
补充“履约保证金: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说明:投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合同金额5万元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待中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提交方式为:转账、汇款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6)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 2025年10月15日上午09:30(**时间)前标书代写
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 2025年10月27日上午09:30(**时间)前。”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项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
地址:**市**县惠泉北路598号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39****2299、159****5726
2、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万丰路316号B座5层B5-05单元
联系人:陆女士
联系电话:159****9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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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