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流域龙津溪枋洋段水污染治理水质提标项目(一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
1、招标项目名称:九**流域龙津溪枋洋段水污染治理水质提标项目(一期)
2、招标人:****
3、地址:**市**区枋洋镇
4、联系方式:黄工/0596-****188
5、招标代理机构:****
6、联系方式:小李/0596-****071
7、招标范围和内容:九**流域龙津溪枋洋段水污染治理水质提标项目(一期),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开标时间:2025年09月30日09时00分
10、开标地点:******交易中心****科技馆二楼)
1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K值取 8.00%(含)~12.00%(不含)(现场抽取K值为:10.40%)】
12、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个
13、中标候选人名称:****
14、投标报价:大写:人民币肆佰玖拾肆万玖仟零壹拾贰元整(含暂列金贰拾叁万元整)
小写:¥****012.00元 【含暂列金额:230000.00元】
15、项目负责人:唐** 注册编号:川251********03704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16、工期: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1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 223-2025)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18、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省****公司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违反评标办法 3.1.2第(1)条,初步评审不通过。
19、公示期限:自2025年10月09日至2025年10月13日。
20、监督部门:****水利局、漳****改革局
联系电话: 0596-****063、0596-****267
21、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5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