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2日
**县2025年大棚樱****委员会评审,确定**县2025年大棚樱桃种植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县2025年大棚樱桃种植项目中标候选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万元) | 质量标准 | 工期 |
| 1 | **** | 790.86 | 合格 | 60日历天 |
| 2 | ****公司 | 792.44 | 合格 | 60日历天 |
| 3 | ******公司 | 792.09 | 合格 | 60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 | 李艳鹏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晋214********41819 |
| 2 | ****公司 | 陈泽慧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晋214********00001 |
| 3 | ******公司 | 郭程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晋214********40058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1 | ****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 2 | ****公司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 3 | ******公司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2、提出异议的渠道:纸质方式提出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66****3560
电子邮箱:****@163.com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临****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52****9892
电子邮件:****@163.com
****公司:****
地 址:**市滨河国际写字楼1501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66****3560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