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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你单位报来申请给予**市溪**流域农业面源(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象湖镇段(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该项目已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溪**流域农业面源(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象湖镇段(二期)(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象湖镇杨美村、宽田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杨美村:改造拦截沟渠198m、清理淤泥396m3。2.宽田村:**拦截沟渠314m、**生态缓冲带长度238.6m、面积992㎡;建设人工湿地,面积782㎡,其中有效净化面积380㎡,水力停留时间8.53;铺设0.3m深度的高效除磷填料,其中挺水植物种植茭白137㎡、种植美人蕉104㎡、种植狐尾藻139㎡ 。
四、项目总投资概算按193.75万元限额控制,其中:工程费用166.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87万元,基本预备费9.23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财政拨款及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五、招标事项:请项目建设单位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定和《**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
六、请据此批准的方案和概算对下阶段的设计进行限额控制,落实建设资金,控制工程投资;严格落实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市溪**流域农业面源(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象湖镇段(二期)概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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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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