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建设装修工程项目废标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就********中心建设装修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废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中心建设装修工程项目
2、采购编号:商梁财采磋-2025-74
3、招标编号:商政采〔2025〕541 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113.480804 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 2025 年8 月 28 日在《****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25 年 09 月 10 日
2、磋商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室
3、磋商小组名单:陈峰 王培勇 赵银(采购人代表)
四、废标原因:
本项目于2025年9月12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先后有两家供应商对评审结果进行了质疑和投诉。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于2025年9月30****财政局的投诉处理决定:磋商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标准进行评审,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且影响成交结果,评审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就该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根据《投诉处理决定书》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原评审结果无效,决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以上情况已于 2025 年9 月 30日书面报****园区财政局,并经同意后: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发布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政府院内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175****9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街道**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写字楼七楼706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50****0359
3.监督单位:****财政局****办公室)
联 系 人:尚先生
联系电话:0370-****366 地址:****园区果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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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0 月 09 日
2025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