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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向我局申报了**省人工影响天气水**保障工程-****建设项目,我局按程序****委员会专家进行了咨询,设计单位已修改完善,现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位置
本项目选址位于**县**镇大杨家村**气象站内。
二、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该项目用地面积约8750.3平方米(约合13.13亩)。容积率≤0.1,建筑密度≤10%。
三、设计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及指标
本工程为****,总用地面积8750.30㎡,建筑面积426.83㎡,其**有建筑面积309.07㎡,**建筑面积为117.76㎡。****储备库为地上一层,结构形式为混凝土框架结构,一层层高均为3.3m,室内外高差为0.15m,建筑规划高度为4.15m,建筑基底面积为117.76㎡,建筑面积为117.76㎡,**场地硬化229.09㎡。
方案指标:建筑密度4.88%,容积率0.049,绿地率60%。
公示时间:7天,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6日。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及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行政许可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局110室(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方案及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地址:**省**县**镇西街29号政府二号统办楼一楼
联系电话:0930-****642(传真:0930-****143)
邮编:731300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