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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曲下镇乃萨村防洪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曲下镇乃萨村防洪堤建设项目
地点:**自治区**市**县曲下镇乃萨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防洪堤2718m(其中**右岸1#防洪堤长255m,**右岸2#防洪堤长58m,**右岸3#防洪堤长243m,**右岸4#防洪堤长68m,**右岸5#防洪长499m,**右岸6#防洪堤长66m,**左岸1#防洪堤长72m,**左岸2#防洪堤长707m,**左岸3#防洪堤长750m)。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1月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99****5603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