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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41号)的文件要求,我县需要优选******社数量不少于3个(含3个)、****农场数量不少于2个(含2个)作为“**县 2025 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2025年6月18****政府网挂网发布的公告,经主体自愿申报,****政府推荐,全县共有6******社(********社、********社、**县绿******社、**县会众果蔬种植专业**、**县强农******社、**县******社)、3****农场****农场、****农场、****养殖场)申报该培育项目。经专家组评审,上述9家申报主体均符合该项目申报条件,均拟评为项目实施主体。现对以上9个主体评审为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6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反映情况,凡反映者需说明真实身份,匿名者概不受理,严禁造谣中伤。
(联系人:施柯羽,联系电话:0662-****298,邮箱: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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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