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神秀公司彭泽矶山化工园3号山体土石方平整料3号山体北侧场地加工生产线项目(重大变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九江-彭泽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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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
****公司**矶山化工园3号山体土石方平整料3号山体北侧场地加工生产线项目(重大变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2025-10-09 17:59
信息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10-0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
索引号: **** 公开日期: 2025-10-09 有效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公司**矶山化工园3号山体土石方平整料3号山体北侧场地加工生产线项目(重大变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2025-10-09至2025-10-14,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2-****219
通讯地址:****环境局
邮编:332700
提示:本系统提供互联网发布的公示页面,如有需要请复制地址。http://111.****.203:8000/jxout/syssp/gs/gs!npzgsView.action?gstype=2 dataid=621b5397cc14443abd36ffe6d0114a02 operate=readonly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公司**矶山化工园3号山体土石方平整料3号山体北侧场地加工生产线项目(重大变动)
**省/**市/**县/矶工化工园3号山体北侧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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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项目位于**省**市**县矶工化工园3号山体北侧场地,该项目服务于3号山体平整项目,待3号山体平整完成后项目自行拆除。地理坐标:E116°34'52.178",N29°56'31.777",属于**项目,项目类别为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8903.26m2,项目西面、南面为山体,东面为**心****公司,****停车场。项目主要重大变动内容:新增水洗工序、变动部分产品以及增加产品产能,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5万吨石粉(0-6目)、5万吨瓜子片(6-16目)、30万吨石子(16-31目)、160万吨机制砂(0-3目)的规模。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8.33%。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的使用,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设备的施工作业,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厂界噪声控制执行《****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建材堆放应定点定位,易起尘的物料要有遮盖措施,施工现场要设置全封闭挡墙,道路进行地面硬化,并采取洒水等有效措施,减缓施工对现场和厂外环境的污染。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得随意抛弃,建筑垃圾、弃土应及时清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按照《报告表》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物料装卸及堆放以及车辆运输产生的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破碎筛分粉尘经洒水喷雾抑尘、集气罩收集再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1#)排放。未收集的破碎筛分粉尘和物料装卸及堆场粉尘通过密闭车间、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车辆运输扬尘通过定期清扫路面、洒水降尘、清洗车轮并加强运输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标准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相关标准。 本项目DA001颗粒物有组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允许排放速率承诺执行30mg/m3(1.5kg/h);厂界颗粒物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承诺执行0.5mg/m3。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分类”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你公司厂内外污水管网应标识好管网名称、污水种类、流向。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水洗砂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水洗砂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1个**罐、2个污水管罐)处理后回用;车辆清洗废水经两级沉淀池(容积67m3)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容积40m3)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化****园区****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后进入长江。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噪声设备布局,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5.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库。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运至弃土场堆放、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成品外售;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必须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等制度;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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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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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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