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发文机关:**** | 效力状态:有效 |
| 标 题:****关于**县2025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南府复〔2025〕217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09日 |
****政府:
报来《****政府关于办理**县2025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手续的请示》(上政报〔2025〕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县****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1.4105公顷(水田0.1192公顷、旱地1.2885公顷、农村道路0.0008公顷、坑塘水面0.002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共计1.4105公顷,作为**县2025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政府要认真落实农用地转用方案,并依法加强对城镇建设用地的管理。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三、****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已补充耕地的质量不降低,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用地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缴纳用地的有关税费。
2025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