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6077241 | 建设单位法人:陈琪 |
| 孙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鸿山街道鸿山路66号 |
| 中天固废年再生利用3000吨一般固废活性炭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20.490278 纬度: 31.47083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0-29 |
| 锡数环许〔2024〕703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6077241001V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0 |
| 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607724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947058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947058F | 竣工时间:2024-12-2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gsgg_Show_521.html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处置一般固废活性炭3000吨, 年再生活性炭(颗粒活性炭、粉炭)2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处置一般固废活性炭3000吨, 年再生活性炭(颗粒活性炭、粉炭)2000吨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活性炭进料系统 废活性炭上料采用吨袋提升至料斗,为防止物料搭桥采用搅拌机破拱,活性炭物料通过无轴铰笼输送至转窑内。颗粒炭采用无轴铰笼输送可大大降低废活性炭的破碎率,蜂窝炭在料仓内经过搅拌破碎,采用无轴铰笼输送至转窑。 (2)再生过程工艺 一般固废活性炭主要产生于**区大中型企业(海力士、华****处理厂产生的一般固废活性炭(洁净厂房系统、新风系统、纯水系统及污水处理等领域产生的活性炭),一般固废活性炭所含成分较为简单、危害性小,主要含有易分解的有机物和无机盐,不涉及有铅、砷、锌、镉等重金属和多环卤代烃。一般固废活性炭再生工艺参照使用危废活性炭的再生工艺,主要分为干燥、炭化、活化三个过程。干燥、炭化、活化均在回转窑内进行,具体运行情况如下。 ①干燥工艺(高温气化脱附):活性炭再生设备为上下两层转窑结构,上端为干燥工段即烘干炉,下端为再生活化工段即再生炉。活性炭通过提升机进入料仓,采用铰笼将活性炭输入上端转窑,废活性炭在烘干炉完成脱水,温度控制在300-700℃之间,烘干阶段主要为了去除活性炭内的水分。 ②炭化工艺:烘干炉脱除水份的活性炭通过铰笼输入再生炉,再生炉通过旋转使废活性炭做纵向和横向运动,使活性炭平铺在转窑内筒底部,再生炉温度控制在700-950℃之间,高温环境使活性炭吸附的有机物和无机物慢慢裂解炭化,有机物脱附氢元素和氧元素变成炭单质,分布在气孔内;氢元素和氧元素反应生成水分子。 ③活化工段:通过高温区炭化后的活性炭,气孔打开,碳元素分布在气孔内,堵塞气孔降低吸附性能。废活性炭通过高温区变成高温碳,随着转窑做纵向和横向运动至再生炉末端,炭化后的高温活性炭随烟气一同运动至再生炉末端。高温烟气中夹杂的水分(脱附的氢元素和氧元素反应生成的水分)形成的水蒸气与高温活性炭接触反应清理活性炭微孔,其原理为通过输入的水蒸气气体与活性炭微孔中经高温炭化后残留的碳化物反应,转化成CO2、CO等气体,清空扩充活性炭空隙,使其恢复吸附性能。 C+O2→CO2↑ C+H2O→CO↑+H2↑ C+CO2→2CO↑ 高温气化脱附、炭化、活化工序产生G1-1活性炭再生废气,主要为颗粒物,进入焚烧炉,使用燃料油燃烧产生G1-2焚烧废气。 (3)冷却系统 废活性炭通过再生炉再生,吸附性能恢复,高温的活性炭通过再生炉进入水冷夹套输送装置,高温活性炭与夹套冷却循环水进行热交换逐渐降温。再生后的活性炭在水冷输送装置中边输送边冷却,冷却循环水通过冷却循环泵至冷却塔冷却。 (4)筛分装置 ①颗粒状活性炭再生过程需要用到筛分装置,废颗粒活性炭再生过程会存在破碎,细碎的活性炭达不到产品要求,所以需要加装筛分装置。废颗粒活性炭再生后进入水冷输送装置,最后输送至筛分机,通过设置筛分机筛网目数得到不同品类的再生活性炭,大多数完好的活性炭作为产品出售,部分细碎的再生活性炭(含粗粉)无法作为产品出售,需要重新造粒。针对部分废活性炭中夹杂石子、分子筛或泡沫球等杂质,进入筛分机无法完全分离,部分筛选出的分级活性炭无法作为再生产品使用,为一般固废,企业从严提级按危险废物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200吨颗粒炭,按照含水率和吸附率共计40%计算,产生再生碳为1320吨,含石子、分子筛等不合格无法磨粉再生的次生碳132吨(10%),剩余再生碳为1188吨/年,1188吨的再生碳按照破损率20%计,则有237.6吨的细碎炭和粗炭需要水磨、搅拌、挤压造粒。 ②废蜂窝炭再生过程会全部搅碎,破碎成碎屑,无法得到成品,需要重新造粒。筛分机出来的料全部装袋,然后通过水磨、搅拌、挤压、造粒、炭化、活化制备再生活性炭。由于蜂窝炭比较洁净,不会混入石子、分子筛、泡沫球等杂质,所以不会产生次生活性炭。 500吨蜂窝炭,按照含水率和吸附率共计40%计算,产生细碎的再生炭为300吨,细碎的再生炭不能作为产品,全部需要水磨、搅拌、挤压造粒。 与筛分机对应的布袋除尘器中产生的活性炭粒径较细,已经经过再生,可以作为粉状活性炭的成品出售。筛分工序产生S1废活性炭、G2筛分废气、N噪声,装袋工序产生装袋粉尘G3。 (5)细碎挤压造粒 细碎的活性炭和粗粉经过水磨机细磨成活性炭泥浆,泥浆炭按照比例混入添加剂(凹凸棒粘土粉)(15%-30%),活性炭泥坯进入挤压造粒机制备成柱状炭,柱状活性炭待静置定型后重新返回转窑进行炭化和活化。由于活性炭前道已经炭化、活化,本次炭化、活化工序主要目的是去除活性炭中的水分,通过输入的水蒸气气体清空扩充活性炭空隙,使其恢复吸附性能,不涉及污染物产生。细碎挤压造粒工序产生N噪声。 本项目凹凸棒粘土粉投料过程主要采用人工方式将凹凸棒粉加入设备自带的加药仓中,设备加药过程密闭,不考虑废气产生。由于凹凸棒粘土粉比重较大,且人工单次添加量不大,故人工投料过程中无扬尘,本项目不考虑投料废气产生。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活性炭进料系统 废活性炭上料采用吨袋提升至料斗,为防止物料搭桥采用搅拌机破拱,活性炭物料通过无轴铰笼输送至转窑内。颗粒炭采用无轴铰笼输送可大大降低废活性炭的破碎率,蜂窝炭在料仓内经过搅拌破碎,采用无轴铰笼输送至转窑。 (2)再生过程工艺 一般固废活性炭主要产生于**区大中型企业(海力士、华****处理厂产生的一般固废活性炭(洁净厂房系统、新风系统、纯水系统及污水处理等领域产生的活性炭),一般固废活性炭所含成分较为简单、危害性小,主要含有易分解的有机物和无机盐,不涉及有铅、砷、锌、镉等重金属和多环卤代烃。一般固废活性炭再生工艺参照使用危废活性炭的再生工艺,主要分为干燥、炭化、活化三个过程。干燥、炭化、活化均在回转窑内进行,具体运行情况如下。 ①干燥工艺(高温气化脱附):活性炭再生设备为上下两层转窑结构,上端为干燥工段即烘干炉,下端为再生活化工段即再生炉。活性炭通过提升机进入料仓,采用铰笼将活性炭输入上端转窑,废活性炭在烘干炉完成脱水,温度控制在300-700℃之间,烘干阶段主要为了去除活性炭内的水分。 ②炭化工艺:烘干炉脱除水份的活性炭通过铰笼输入再生炉,再生炉通过旋转使废活性炭做纵向和横向运动,使活性炭平铺在转窑内筒底部,再生炉温度控制在700-950℃之间,高温环境使活性炭吸附的有机物和无机物慢慢裂解炭化,有机物脱附氢元素和氧元素变成炭单质,分布在气孔内;氢元素和氧元素反应生成水分子。 ③活化工段:通过高温区炭化后的活性炭,气孔打开,碳元素分布在气孔内,堵塞气孔降低吸附性能。废活性炭通过高温区变成高温碳,随着转窑做纵向和横向运动至再生炉末端,炭化后的高温活性炭随烟气一同运动至再生炉末端。高温烟气中夹杂的水分(脱附的氢元素和氧元素反应生成的水分)形成的水蒸气与高温活性炭接触反应清理活性炭微孔,其原理为通过输入的水蒸气气体与活性炭微孔中经高温炭化后残留的碳化物反应,转化成CO2、CO等气体,清空扩充活性炭空隙,使其恢复吸附性能。 C+O2→CO2↑ C+H2O→CO↑+H2↑ C+CO2→2CO↑ 高温气化脱附、炭化、活化工序产生G1-1活性炭再生废气,主要为颗粒物,进入焚烧炉,使用燃料油燃烧产生G1-2焚烧废气。 (3)冷却系统 废活性炭通过再生炉再生,吸附性能恢复,高温的活性炭通过再生炉进入水冷夹套输送装置,高温活性炭与夹套冷却循环水进行热交换逐渐降温。再生后的活性炭在水冷输送装置中边输送边冷却,冷却循环水通过冷却循环泵至冷却塔冷却。 (4)筛分装置 ①颗粒状活性炭再生过程需要用到筛分装置,废颗粒活性炭再生过程会存在破碎,细碎的活性炭达不到产品要求,所以需要加装筛分装置。废颗粒活性炭再生后进入水冷输送装置,最后输送至筛分机,通过设置筛分机筛网目数得到不同品类的再生活性炭,大多数完好的活性炭作为产品出售,部分细碎的再生活性炭(含粗粉)无法作为产品出售,需要重新造粒。针对部分废活性炭中夹杂石子、分子筛或泡沫球等杂质,进入筛分机无法完全分离,部分筛选出的分级活性炭无法作为再生产品使用,为一般固废,企业从严提级按危险废物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200吨颗粒炭,按照含水率和吸附率共计40%计算,产生再生碳为1320吨,含石子、分子筛等不合格无法磨粉再生的次生碳132吨(10%),剩余再生碳为1188吨/年,1188吨的再生碳按照破损率20%计,则有237.6吨的细碎炭和粗炭需要水磨、搅拌、挤压造粒。 ②废蜂窝炭再生过程会全部搅碎,破碎成碎屑,无法得到成品,需要重新造粒。筛分机出来的料全部装袋,然后通过水磨、搅拌、挤压、造粒、炭化、活化制备再生活性炭。由于蜂窝炭比较洁净,不会混入石子、分子筛、泡沫球等杂质,所以不会产生次生活性炭。 500吨蜂窝炭,按照含水率和吸附率共计40%计算,产生细碎的再生炭为300吨,细碎的再生炭不能作为产品,全部需要水磨、搅拌、挤压造粒。 与筛分机对应的布袋除尘器中产生的活性炭粒径较细,已经经过再生,可以作为粉状活性炭的成品出售。筛分工序产生S1废活性炭、G2筛分废气、N噪声,装袋工序产生装袋粉尘G3。 (5)细碎挤压造粒 细碎的活性炭和粗粉经过水磨机细磨成活性炭泥浆,泥浆炭按照比例混入添加剂(凹凸棒粘土粉)(15%-30%),活性炭泥坯进入挤压造粒机制备成柱状炭,柱状活性炭待静置定型后重新返回转窑进行炭化和活化。由于活性炭前道已经炭化、活化,本次炭化、活化工序主要目的是去除活性炭中的水分,通过输入的水蒸气气体清空扩充活性炭空隙,使其恢复吸附性能,不涉及污染物产生。细碎挤压造粒工序产生N噪声。 本项目凹凸棒粘土粉投料过程主要采用人工方式将凹凸棒粉加入设备自带的加药仓中,设备加药过程密闭,不考虑废气产生。由于凹凸棒粘土粉比重较大,且人工单次添加量不大,故人工投料过程中无扬尘,本项目不考虑投料废气产生。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治理措施、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均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燃料油燃烧废气中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其中一氧化碳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标准。 本项目共设排气筒1根,为依托现有。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零排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按规定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依法申报固体废物管理计划。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废物依法综合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活性炭再生废气、焚烧废气、筛分废气、装袋废气。活性炭再生废气、焚烧废气经急冷塔(二级碱喷淋)+湿式静电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FQ05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筛分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吸附效率99%)处理后进入“高温燃烧+急冷(二级碱喷淋)+湿式静电除尘装置”装置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FQ05排气筒排放。装袋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建成后FQ05排气筒全厂废气排放情况如下:危废活性炭再生废气与HW06处置废气经高温燃烧后与燃烧炉燃烧废气通过急冷塔(二级碱喷淋)+湿式静电除尘装置处理,HW09处置废气、HW12处置废气、污水站污泥干燥废气、污泥干燥废气经二级酸+二级碱+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合并通过35m高排气筒FQ05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共设排气筒1根,为依托现有。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生产设备,建设单位已合理布置厂区总平面布局,并采取车间、厂房墙壁隔音、距离衰减等综合治理措施。 企业已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已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了固体废物零排放。企业危废贮存设施与一般固废贮存设施均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建设。 本项目产生废活性炭约132吨/年。本项目为一般固废活性炭处置,产生的废活性炭为一般固废,企业从严提级按危险废物管理,委托****处置。 |
| 项目实际建设后,将FQ05排气筒废气处理设施中的“水喷淋装置”调整为“湿式静电除尘装置”,环保设施调整后,处理效率不变,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该变动已填报了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并纳入了排污许可证管理,排污许可证编号:913********6077241001V。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8.4127 | 0 | 8.4127 | 0 | 0 | 8.413 | 0 | |
| 8.8099 | 0 | 8.8099 | 0 | 0 | 8.81 | 0 | |
| 0.3036 | 0 | 0.3036 | 0 | 0 | 0.304 | 0 | |
| 0.0434 | 0 | 0.0434 | 0 | 0 | 0.043 | 0 | |
| 0.6355 | 0 | 0.6355 | 0 | 0 | 0.635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156 | 0 | 0 | 0 | 0 | / |
| 0 | 0.994 | 8.072 | 0 | 0 | 0.994 | 0.994 | / |
| 0 | 0.078 | 1.111 | 0 | 0 | 0.078 | 0.078 | / |
| 0 | 0.0334 | 0.6265 | 0 | 0 | 0.033 | 0.033 | / |
| 0 | 0 | 0.222 | 0 | 2 | 0 | -2 | / |
| 1 | 高温燃烧+急冷(二级碱喷淋)+湿式静电除尘装置 | 排气筒FQ05中一氧化碳排放浓度均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标准限值要求。低浓度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28-2020)表1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活性炭再生废气、焚烧废气、筛分废气、装袋废气。活性炭再生废气、焚烧废气经急冷塔(二级碱喷淋)+湿式静电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FQ05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筛分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吸附效率99%)处理后进入“高温燃烧+急冷(二级碱喷淋)+湿式静电除尘装置”装置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FQ05排气筒排放。装袋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建成后FQ05排气筒全厂废气排放情况如下:危废活性炭再生废气与HW06处置废气经高温燃烧后与燃烧炉燃烧废气通过急冷塔(二级碱喷淋)+湿式静电除尘装置处理,HW09处置废气、HW12处置废气、污水站污泥干燥废气、污泥干燥废气经二级酸+二级碱+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合并通过35m高排气筒FQ05排气筒排放。 | 排气筒FQ05中一氧化碳排放浓度均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标准限值要求。低浓度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28-2020)表1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 1 | 厂房隔声 | 本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生产设备,建设单位已合理布置厂区总平面布局,并采取车间、厂房墙壁隔音、距离衰减等综合治理措施。 | 本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零排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按规定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依法申报固体废物管理计划。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废物依法综合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理。 | 企业已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已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了固体废物零排放。企业危废贮存设施与一般固废贮存设施均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建设。 本项目产生废活性炭约132吨/年。本项目为一般固废活性炭处置,产生的废活性炭为一般固废,企业从严提级按危险废物管理,委托****处置。 |
| 1 | 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与环境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报告表环境风险分析篇章中的事故应急防范、减缓措施,防止生产过程、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措施事故发生。按照《****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B32/T3795-2020)的要求另行编制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 企业已落实报告表环境风险分析篇章中的事故应急防范、防范措施。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生态环境局备案,并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备案号:320214-2024-185-H。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