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207700X | 建设单位法人:罗瑞 |
| 赵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省****县猴场镇那乡村老寨子铝土矿 |
| **省**县草塘老寨子铝土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0-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贵金属矿采选;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916-B0916-铝矿采选 |
| 建设地点: | **省****县 **省****县猴场镇那乡村老寨子铝土矿 |
| 经度:107.****35280 纬度: 27.****51831 | ****机关:黔南****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07 |
| 黔南环审〔2024〕8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40 |
| 3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207700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四****公司 |
| ****0303MAAJQUU82C | 验收监测单位:**四****公司 |
| ****0303MAAJQUU82C | 竣工时间:2025-08-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904C6Ywr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对铝土矿山40000㎡采空区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 实际建设情况:对铝土矿山40000㎡采空区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堆渣转运回填工程、地面残渣剥离工程、残渣转运回填工程、土壤翻耕工程、场地平整工程、场地覆土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堆渣转运回填工程、地面残渣剥离工程、残渣转运回填工程、土壤翻耕工程、场地平整工程、场地覆土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生态 ①根据植物的成活情况,及时补植并浇灌。 ②建设单位要做好项目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运营期、检修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 ③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和化肥,建立安全用药制度,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尽量减少农药使用量。 ④采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增加有机肥施用量,减少化肥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 (2)废气 恶臭成分主要为H2S和NH3,均为无组织排放。淋滤水淋滤水收集池和污水处理系统臭气产生量较小,且位于空旷的野外,通过周边植物吸收和大气扩散稀释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运营期应定期喷洒除臭剂,****处理站周围绿化。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洒水罐车产生的机械噪声及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洒水罐车禁止鸣喇叭、控制车速、污水处理设备进行隔声、消声及减震等措施后,其产生的噪声声级较低,且项目位于空旷的野外,所以其对声环境基本无影响。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污泥。 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收集袋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保证日产日清; 污水处理污泥:经叠螺机干化后,运至废土渣场进行堆场,后期进行覆土绿化。 (5)废水 运营期主要是对植被恢复后期管理维护,劳动定员1人,为附近村民,不设管理用房,不在项目地食宿,用水主要为自带的饮用水,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洗手等废水,产生量少,且直接被植物吸收,对环境影响较小。如厕依托周边农户厕所,经村民自建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本项目治理方案实施后仍就产生矿山淋滤水,并由废土渣场淋滤水和采空区淋滤水两部分组成,****处理站处理规模满足淋滤水处理量要求,处理后的淋滤水用作**绿化用水和洒水除尘等,不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1)生态 ①根据植物的成活情况,及时补植并浇灌。 ②建设单位要做好项目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运营期、检修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 ③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和化肥,建立安全用药制度,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尽量减少农药使用量。 ④采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增加有机肥施用量,减少化肥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 (2)废气 恶臭成分主要为H2S和NH3,均为无组织排放。淋滤水淋滤水收集池和污水处理系统臭气产生量较小,且位于空旷的野外,通过周边植物吸收和大气扩散稀释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运营期应定期喷洒除臭剂,****处理站周围绿化。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洒水罐车产生的机械噪声及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洒水罐车禁止鸣喇叭、控制车速、污水处理设备进行隔声、消声及减震等措施后,其产生的噪声声级较低,且项目位于空旷的野外,所以其对声环境基本无影响。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污泥。 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收集袋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保证日产日清; 污水处理污泥:经叠螺机干化后,运至废土渣场进行堆场,后期进行覆土绿化。 (5)废水 运营期主要是对植被恢复后期管理维护,劳动定员1人,为附近村民,不设管理用房,不在项目地食宿,用水主要为自带的饮用水,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洗手等废水,产生量少,且直接被植物吸收,对环境影响较小。如厕依托周边农户厕所,经村民自建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本项目治理方案实施后仍就产生矿山淋滤水,并由废土渣场淋滤水和采空区淋滤水两部分组成,****处理站处理规模满足淋滤水处理量要求,处理后的淋滤水用作**绿化用水和洒水除尘等,不外排。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 | 已建设 | 监测期间未超标 |
| 1 | 污水处理站附近喷洒除臭剂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 已建设 | 监测期间未超标 |
| 1 | 洒水罐车禁止鸣喇叭、控制车速、污水处理设备进行隔声、消声及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已建设 | 监测期间未超标 |
| 1 | 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收集袋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保证日产日清;污水处理污泥:经叠螺机干化后,运至废土渣场进行堆场,后期进行覆土绿化。 | 已落实 |
| 1 | ①根据植物的成活情况,及时补植并浇灌。②建设单位要做好项目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运营期、检修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③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和化肥,建立安全用药制度,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尽量减少农药使用量。④采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增加有机肥施用量,减少化肥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 | 已落实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通过对**地质环境问题的调查,本次复绿工作主要针对可复绿但未复绿或未达复绿效果区,面积为 4.61hm2。复绿为种刺槐+撒草籽以及罗汉松,种刺槐按纵横间距均为 4.0m2 /棵进行种植,共种植625株/hm2,共需种植2500棵;撒草籽按40m2/kg 进行播撒,共需播撒1000kg;罗汉松生长周期较长,目前均为小株。 本项目治理区域内种植刺槐,刺槐之间间距进行播撒草籽,草籽为本地物种,严禁播撒外来物种,种植方式采用刺槐和草籽混合的种植方式穿插少许罗汉松,无其他草本植物,因此种植区域将恢复为林地。本项目修复治理区域为40000m2,项目北侧和西侧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总占地面积为4135m2,企业按照挖损区域进行修复,永久基本农田修复坡度需低于25度,并且企业加大对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及建立健全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对修复和整治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直至恢复为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系统;除基本农田以外区域,全部修复为林地,林地覆盖度必须达到85%以上,对未存活的植被及时进行补种,定期洒水育肥,保证刺槐和草种的存活率,存活率不低于85%);企业应及时对边坡进行平整,边坡坡度低于25度,在采坑、边坡周边及台阶坡底修筑排水沟,将水引至西北侧淋滤水收集池,降低水土流失带来的影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