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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3831170 | 建设单位法人:李小龙 |
| 高峻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回族自治区**市宁东镇 |
| **回族自治区****煤矿 |
| ****煤矿高矿化度矿井水地下分质与封存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6-海水淡化处理;其他水的处理、利用与分配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90-D4690-其他水的处理、利用与分配 |
| 建设地点: | **回族自治区**宁东镇 **回族自治区**宁东镇 |
| 经度:106.658056 纬度: 38.087778 | ****机关:****管委会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21 |
| 宁东管(环)〔2024〕5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27.1 |
| 227.1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383117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公司) |
| 916********841220K | 验收监测单位:****研究院****公司) |
| 916********841220K | 竣工时间:2025-06-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902kD4Ye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依托科研成果,建设位于地下约256米处550立方米/****处理站1座、433.13万立方米高盐水存蓄工程1座,配套建成矿井水处理设施自动控制系统、输排水系统、****水库安全监测系统等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依托科研成果,建设位于地下约256米处500立方米/****处理站1座、433.13万立方米高盐水存蓄工程1座,配套建成矿井水处理设施自动控制系统、输排水系统、****水库安全监测系统等设施 |
| 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与环评一致,矿井水处理规模减少9.1%,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中相关判定要求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处理站采用“直滤膜+反渗透膜”的“双膜法”深度处理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处理站采用“直滤膜+反渗透膜”的“双膜法”深度处理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项目矿井水综合利用后的浓水进入地下高盐水存蓄工程进行封存。生活****处理站处理,禁止外排环境。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严格地下水监测点位设置和监测要求,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切实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消音、隔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强化危险废物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矿井水综合利用后的浓水进入地下高盐水存蓄工程进行封存。生活****处理站处理,不外排。****处理站位于一采区副立井井底车场和**所在+1050m水平的废弃巷道内,各处理设施均采用成套设备,并放置在废弃巷道内,巷道所在区域属于基岩,其基础防渗;各水池均依托硐室建设,地面为煤系地层基岩,池体采用混凝土硬化措施。提高围岩强度及密闭性,存蓄区建设过程中对围岩进行注浆,注浆长度按照不少于防水煤柱宽度设置,注浆材料选用水泥—水玻璃浆液,水灰比为0.75:1,泥浆液:水玻璃体积比为1:0.5,为提高注浆的防渗性及防腐性,在浆液中掺入一定量的超细矿渣(粉煤灰)、防腐剂及缓凝剂。实现井下人工坝体及煤岩柱坝体的实时监测,****水库监测监控系统。本项目运营期高盐水存蓄工程无噪声产生,****处理站运营期噪声来源于厂内传动机械工作发出的噪声,包括污水泵、污泥泵的噪声等;****处理站整体位于井下,通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消音、隔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煤泥与原煤一同外售处置,废机油依托矿井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多介质滤芯(废膜)是一般固废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危险废物得储存和周转,项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废水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安全风险辨识,完善设施安全措施,规范设置监控、报警及事故处理等系统。按照项目建设生产情况,认真梳理环境风险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及处理处置措施,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与园区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足够的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4年8月14日进行了备案(备案号640602-2024-050-L),定期开展培训、环境应急演练,并按应急预案要求配备了应急人员、装备和物资,设置了应急照明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修编,将本项目纳入应急管理。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未超过5年开工建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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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生活污水无新增。矿井水处理工程采用的超滤+反渗透工艺,处理后的水回用;反渗透产生的浓水经收集后封存于本项目高盐水存蓄工程,不外排。 | ****处理站出水水质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较严标准。 |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生活污水无新增。矿井水处理工程采用的超滤+反渗透工艺,处理后的水回用;反渗透产生的浓水经收集后封存于本项目高盐水存蓄工程,不外排。 | 检测结果表明,本项目矿井水经“直滤膜+反渗透膜”的“双膜法”处理工艺,TDS处理效率达92%,产品水水质能够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以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绿化用水水质标准”中较严标准 |
| 1 | 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严格地下水监测点位设置和监测要求,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 ****处理站位于一采区副立井井底车场和**所在+1050m水平的废弃巷道内,各处理设施均采用成套设备,并放置在废弃巷道内,巷道所在区域属于基岩,其基础防渗;各水池均依托硐室建设,地面为煤系地层基岩,池体采用混凝土硬化措施。提高围岩强度及密闭性,存蓄区建设过程中对围岩进行注浆,注浆长度按照不少于防水煤柱宽度设置,注浆材料选用水泥—水玻璃浆液,水灰比为0.75:1,泥浆液:水玻璃体积比为1:0.5,为提高注浆的防渗性及防腐性,在浆液中掺入一定量的超细矿渣(粉煤灰)、防腐剂及缓凝剂。实现井下人工坝体及煤岩柱坝体的实时监测,****水库监测监控系统。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强化危险废物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煤泥与原煤一同外售处置,废机油依托矿井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多介质滤芯(废膜)是一般固废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危险废物得储存和周转,项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
| 1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废水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安全风险辨识,完善设施安全措施,规范设置监控、报警及事故处理等系统。按照项目建设生产情况,认真梳理环境风险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及处理处置措施,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与园区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足够的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 建设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4年8月14日进行了备案(备案号640602-2024-050-L),定期开展培训、环境应急演练,并按应急预案要求配备了应急人员、装备和物资,设置了应急照明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修编,将本项目纳入应急管理 |
| 废机油依托矿井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废机油依托矿井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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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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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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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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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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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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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