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高新区现代****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开发区****发展局以 渝高新改发【2025】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申报财政乡村**衔接专项资和项目运营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高新区巴福镇钟鹤村6社、10社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现代****基地,包括:1.****基地:建设示范大棚7个共59947㎡,其中育苗大棚2个11988 ㎡;生产示范大棚5个47959 ㎡; 2.配套设施: 2.1土地整治61亩,2.2**宽4.5m生产道路 531m,2.3排灌沟渠 2300m,2.4****停车场447.43 ㎡,2.5蓄水池100m3施工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97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高新区现代****基地建设项目,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图所设计的内容、竣工图编制、 配合竣工验收、档案移交、质量保修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方式二: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以上。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以上。
□否, 。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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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地址: | ||
| 联系人: |
郭**
|
联系人: |
应汁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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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0387 | 联系电话: | 023-****1051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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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现代****基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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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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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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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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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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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重****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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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8********0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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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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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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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07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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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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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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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05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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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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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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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11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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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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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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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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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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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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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0065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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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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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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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630017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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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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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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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0010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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