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自治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审批
贵州-遵义-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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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川自治县建筑垃圾**化利用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5-09-23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09月23日-2025年09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3101 传真:0851-****3101 通讯地址:**县****管理局B座二楼 邮编:564300
项目名称:务川自治县建筑垃圾**化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都濡街道桐麻园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项目概况:租用务川自治县洪****公司****石厂旁地块一****砂石厂旁地块二**厂房,总投资800万元,占地面积约为10477m2,总建筑面积为14396.5m2。项目年处置建筑垃圾50万吨、装修垃圾30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 1.施工期废气主要来自于施工扬尘及运输车辆尾气。加强施工期管理,采取洒水抑尘,及时清理场地,确保施工期粉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要求。 2.施工期主要水污染物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肥。 3.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作业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加强施工期管理,实行封闭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及声屏障,合理布置施工场地,确保施工场界外排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置。建筑垃圾经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场所,由本项目进行综合利用处理。废油漆桶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有组织排放:本项目使用的破碎机均为密闭式器械,本项目在破碎产尘点以及振动筛上方分别设置1套集气罩,破碎、筛分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无组织排放:破碎、筛分未被收集粉尘的呈无组织排放;项目风选设备为密闭式分选设备,风选粉尘呈无组织排放;项目均使用密闭式皮带运输机进行输送,生产设备均布置于厂房内,皮带机运输粉尘及给料粉尘呈无组织排放,车间内通过设置喷淋除尘设施;项目物料卸车、贮存、装车均在车间内进行,车间内采取喷雾抑尘,装卸物料采用洒水降尘,进出厂车辆进行冲洗,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农肥。车辆(车轮)冲洗废水经轮胎清洗池(40m3)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及车辆运输噪声。车间均为封闭式厂房,合理布局噪声设备,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降噪、消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管理与维护,合理安排生产时间,进出车辆严格限速、禁止鸣笛,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筑、装修垃圾中分选的金属、塑料及玻璃外售给废品站。碎布、树叶、塑料等废弃物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发电厂综合利用。除尘设施收集粉尘作为成品堆存售卖。水池底泥回用破碎后为成品堆存售卖。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5㎡)的建设和管理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执行。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轮胎清洗池、化粪池为一般防渗区,确保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 K≤1.0x10cm/s;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6.应急预案及风险防范要求 根据《报告表》环境风险评价,本项目环境风险类型主要为除尘设施故障引起的大气环境污染以及废机油暂存过程中泄漏引发环境污染和火灾事故等。建设单位应根据《报告表》要求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主动报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应按照安全相关法规、规范落实安全设施,日常运行中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减少因安全事故而造成突发环境事件概率。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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