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692-****506****环境局行****管理科)
公 示 期: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15日(节假日顺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德宏州**白象街150号
传 真:0692-****506
邮 编:678400
| 项目名称 | **市高和再生**回收厂改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德宏州**市勐卯镇20米规划路交叉口西南****公司仓库 |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爱****公司 |
| 项目概况 | |||
| 项目位于**市勐卯镇20米规划路交叉口西南****公司仓库,原项目于2018年11月9****行政审批局关于《**市高和再生**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瑞行审环评〔2018〕66号);2019年3月10日完成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司仓库1栋,总占地面积约500m2,本次不新增占地面积,利用现有厂房扩大废铅蓄电池(以下简称“废电池”)贮存面积,改建后废电池暂存间240m2,其中:破损废电池储存间40m2,完整废电池储存间200m2;改建后废电池最大贮存能力为60t,收集、贮存废电池6000t/a,项目不涉及废电池拆解、处置等加工环节。本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完整废电池储存间、破损废电池储存间、应急消防通道及相应的环保配套设施等,其余均依托原项目已建成部分。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6.3万元,占总投资的32.6%。 |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 施工期在现有厂房内,主要进行导流沟建设、改造完善地面防渗工程、废气处理设施安装和设备调试,施工期间不再收集废电池进行贮存,施工前将废电池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避免施工造成废电池破损。施工期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主要为焊接烟尘、切割粉尘、生活废水、噪声、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以及少量建筑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主要为破损废电池泄漏电解液产生的硫酸雾、废碱液、生活废水、设备噪声、危险废物(废电池、泄漏电解液、电解液沾染物)、一般工业固废(废轮胎、废车架)、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厂房内进行施工,通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厂房通风、洒水降尘等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已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采用车间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施工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与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少量建筑垃圾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堆放,严禁随意丢弃或焚烧。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只进行废电池收集暂存,不进行拆解、处置等加工环节,正常工况下(废电池无损坏)无废气产生。事故工况下(废电池破损)产生的硫酸雾废气经废电池储存间上方集气管道收集进入碱液喷淋塔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规定的排放限值。建设单位设置应急值班制度,事故工况下,值班人员第一时间开启抽排气系统、碱液喷淋塔,同时关闭厂房门窗,将破损废电池及时运至破损废电池储存间分拣区,清空电解液并暂存于耐酸可密封容器,同时联系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电池储存间均设置导流沟,破损废电池储存间设置应急池,导流沟与应急池连通,大量电解液泄漏情况下采用导流沟和应急池对其进行收集,防止向外环境泄漏。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水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TP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一B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设置软连接等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及设备维护;加强人员管理培训,做到文明操作,装卸货物时轻拿轻放,避免因野蛮操作产生突发性噪声。运营期西、南、东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北厂界执行4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随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轮胎、废车架等一般固废统****收购站。废电池、泄漏的电解液、电解液沾染物、废碱液等均属危险废物,应分类暂存;完好的废电池暂存于完整废电池储存间;破损的废电池收集于耐酸可密封容器中,暂存于破损废电池储存间;泄漏电解液收集于耐酸可密封容器中,转移至破损废电池储存间暂存;电解液沾染物、废碱液暂存于破损废电池储存间内的耐酸可密封容器内,暂存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处置、利用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废电池储存间的建设和管理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执行;危险废物的转移需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严格执行,并做好相应的台账。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区须做好分区防渗,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等措施。废电池储存间、导流沟、应急池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材料。除重点防渗外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取地面混凝土硬化。采取了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库区设置有效地视频监控系统。事故工况下(内部搬运及分类堆放过程中)发生电解液泄漏时,废电池储存区采取“碱液喷淋”处理装置处理硫酸雾,达标后排放。出现的破损废电池,应在废电池分拣区清空电解液,并存放于耐酸可密封容器中,将破损废电池、电解液暂存至破损废电池储存间。废电池储存间设置导流沟、应急池,并相互连通,出现泄漏情况时可用于收集废电解液,防止其向外环境泄漏;废电池储存间设置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干粉灭火器和灭火药剂等,加强值班人员培训,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外,还应熟悉固废的种类、特性、贮存地点、事故的处理程序及方法。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定期对防渗、防泄漏措施进行检查,排除隐患,并按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监测,了解区域土壤和地下水变化情况。项目正式生产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加强培训和演练。项目须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风险可防控。 | |||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