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15万件防盗门窗配件扩建项目 |
**区蛟川街道**路588号 |
**** |
****位于**区蛟川街道**路588号,利用自有现有空置厂房进行生产.现因业务拓展,企业拟投资400万元,利用现有项目闲置车间(仅1层)实施扩建,不新增用地,扩大产能,新增压铸机、熔化炉等生产设备,本项目投产后新增年产15万件防盗门窗配件的生产规模。 |
无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气: G1熔化烟尘、G2脱模废气、G3天然气燃烧废气(熔化压铸):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并配备低氮燃烧; G4天然气燃烧废气(铝挤压):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并配备低氮燃烧; G5切割粉尘:加强车间通风,及时清扫。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3)噪声: ①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 (4)固废: 废包装材料、废模具、废锯片、边角料、炉渣(锌)外售综合利用; 喷淋沉渣、更换喷淋废水、炉渣(铝)、废化学品包装桶、废油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废过滤棉、废脱模剂、滤渣、废滤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 2 |
**区**大道东延(迎宾路)工程 |
**市**区蛟川街道,西起镇骆路,**俞范东路 |
**市****公司 |
项目总投资87738.72万元,**道路全长约0.825公里,道路标准断面宽度为40m,设计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1座跨河地面桥梁。 |
无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 施工期: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度**市建筑工程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建发〔2020〕35号)等文件中相关要求进行扬尘防控,落实围挡、建筑材料遮盖、车辆冲洗、运输车密闭等措施;加强施工组织和现场管理,干燥或大风天气停止挖掘运输作业,临时堆土尽快使用,减少土方堆放量和堆放时间,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采用成品沥青,沥青铺浇选择有良好的大气扩散条件且风向有利于避开敏感目标时进行,并加强操作人员的防护。控制选用的机械设备质量,采用高品质燃料;强化施工管理,减少臭气产生;掺土淤泥及时外运,泥浆暂存、运输过程均密闭,车辆出场前对车身、轮胎进行冲洗;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选择有良好的大气扩散条件时进行清淤作业;食堂选用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并设油烟净化装置。 运营期:强道路两侧及敏感点周边绿化,净化环境空气。 2、废水 施工期:施工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机械冲洗和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等,不外排;工程区周围布设排水沟,含泥沙雨水收集至沉沙池内进行沉淀处理后排入附近河道;围堰内积水和渗水通过水泵抽排至围堰外水体,其中底部基坑水经沉淀处理后再行排放;钻孔灌注桩及搅拌桩施工产生的泥浆水输送至泥浆池内进行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等,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周边污水管网****水厂集中处理。 运营期:路、桥面径流通过雨水管道汇集后排入路侧河道,运营期加强排水系统维护,保证排水通畅。 3、噪声 施工期:合理安排工期,尽量缩短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合理规划施工过程与高噪声设备和工艺的使用时间、避开居民休息时间。使用低噪声设备及低噪声施工方法,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施工设备,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施工车辆等移动声源配套排气消声装置等措施,加强各类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根据施工场界外敏感点的具体情况合理采取降噪或管理控制措施,****社区路段施工时强化高噪声设备的减振降噪措施,钻孔灌注桩机等高噪声源周围设置掩蔽物或配套隔声围护(如临时移动声屏障,隔声量≥10dB),阻隔部分设备噪声;夜间10时至次日6时禁止进行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应执行《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 第一〇四号)第四十三条有关规定;施工现场公布施工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收到投诉后及时处理环境纠纷。 运营期:机动车道采用低噪声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议预留足够的环保资金,噪声超标的敏感目标采取隔声窗改造等措施,隔声量应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相关要求;加强道路管理,完善道路限速等警示标志和相关测速、监控设备,加强路面维护;根据《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12月24日)要求,加强道路沿线规划控制;加强营运期沿线的噪声监测,根据实际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余方中的土方(含掺土淤泥)和泥浆拟运往**区豪城渣土(泥浆)码头进行中转处理,拆除料拟运往******公司进行**化利用;选用先进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并加强维护、检修,减少跑冒滴漏;生活垃圾经临时垃圾箱(筒)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运营期:行人丢弃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路面垃圾及落叶由环卫部门及时清扫、清运。 5、生态环境保护 施工期:临时建筑尽可能采用成品或简易拼装方式;加强施工管理,不得随意扩大施工活动范围;避免高填深挖,挖填施工尽量安排在非雨汛期,并缩短挖填土石方的堆置时间;尽量减小挖方边坡高度,挖填方边坡、路堤和路堑边坡等进行防护,减少水土流失;临时占地结束后应及时恢复地表,并加强道路沿线绿化,达到生态补偿、生态恢复及景观修复的目的;加强施工期污染物排放管理,落实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并尽量缩短工期,邻近农田段道路施工尽可能避开植物生长期和农作物收获期;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禁止施工人员破坏生态环境。合理安排工期,减小涉水作业水体扰动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运营期:加强路面维护,减小车辆行驶交通噪声对沿线动物生境造成的影响;加强绿化建设及沿线植被管理,及时补种、修剪和维护;加强运营期污染防治和风险防控,尽量减少沿线污染事故。 6、环境风险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设置临时交通标志、标线等,并配备围油栏、吸油毡、铁铲、收集桶等应急设施与物资。 运营期:加强路面保养与维护,加强交通管理,设置必要的限速、路形标记,不定时进行交通安全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4117
通讯地址:**市**区骆驼街道**南路55-57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