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示范区自评估与复核项目(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龙****示范区自评估与复核项目(一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和国咨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com/home)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0日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龙****示范区自评估与复核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最高限价:3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龙****示范区自评估与复核项目(一期),详见《磋商文件》。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响应文件递****银行出具且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资信证明未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的,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2)①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规定及磋商文件中要求的一般资格证明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文件。②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以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③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最多为2家。标书代写
时间: 2025-10-09 至 2025-10-1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天和国咨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欲参与采购包(合同包)的文件费用,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采购文件以后台获取的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注册后可免费在线预览招标(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5191。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200元
截止时间:2025-10-20 09:30:00(**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标书代写
提交方式和地点:本项目采用线上磋商:供应商应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平台,完成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的提交。标书代写
时间:2025-10-20 09:30:00(**时间)
地点:**省**市**区北龙**园一巷1号501室开标室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省****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联系方式:0597-****356
名称:****
地址:**省**市**区北龙**园一巷1号501室
联系方式:0597-****922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597-****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