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9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福建-莆田-涵江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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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9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5-09-30 16:21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200t/a废机油回收项目

**省**市**区**镇石西村石庭西路789号

****

******公司

项目系租用**市涵****公司的厂房,租赁总面积600m2。改建项目投资12万元,环保投资2万元,改建后设计生产能力为年收集、贮存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液压油共1200吨,其中废机油1000吨(HW08 900-214-08)、废液压油200吨(HW08 900-218-08)。

运营期:

1、污水防治: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的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防治:项目各储罐呼吸孔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防治:车间隔声、减振等措施。

4、固废防治:废活性炭、废油渣分别用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含油废布和废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塑料粒生产项目

**省**市****社区**庄333号

莆****公司

**市****公司

项目系租用**省大宇****公司的厂房,租赁总面积1000m2。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6万元,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EVA塑料粒320吨。

运营期:

1、污水防治: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运营期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的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防治:项目密炼、开炼、造粒、挤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集气罩+集气管道+两级活性炭吸附+30m排气筒(DA001)排放,密炼、开炼、造粒、挤出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30m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防治:(1)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超标设备采用隔声等降噪措施进行治理等。 (2)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定期检查、维修,不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

4、固废防治: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挤出机滤网、水池沉渣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机油、造粒废水分类收集包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联系电话:0594-****316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三楼44-46号全科综合受理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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