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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2025-10-10
| 项目名称 | **经开区齐家堰(利山路—庐**路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大学科技园片区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114872 |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宁 | |
| 联系人 | *志豪 | 联系电话 | 158****7759 | |
| 项目投资(万元) | 25108 | 环保投资(万元) | 140 |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8-01-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4 ****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主要包括打造水生态约 2.7 万平方米,建设生态护岸约 0.3 公里,过滤水闸 3 组,人工湿地约 203.5 亩(其中生态隔离带约 117 亩)及配套设施,完成齐家堰流域水质净化、水生动植物群落构建、富营养化等治理和修复。 | |||
| 主要环境影响 | 固废 噪声 生态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环保措施: (1)废包装桶分类暂存于废固收集点,由供应商回收。(2)一般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设置隔振垫,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必要时加装消声器隔声屏障。 有环保措施: 工程施工者应该按照弃十处理计划,及时运走弃土,并在装运过程中不要超载,装土车沿途不得洒落,车辆驶出工地前轮子上的泥十应去除干净,防止沿程弃士满地,影响环境整洁。同时施工者应对工地门前的道路环境实行保洁制度,-旦有弃土、建材洒落应及时清扫。 | |
| 承诺:**** *宁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宁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10000003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