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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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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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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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0-09 16:55:09 截止时间:2025-10-15标书代写

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9080

项目编号:****

专业领域:其他

****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本项目招标人为****,现委托****,对本项目组织招标。

1.1 招标内容

1.1.1 项目名称:****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1.1.2 项目编号:****(代理编号:(F)1SJHW250395-01)

1.1.3 竞争方式:公开招标

1.1.4 项目概要情况:

包号

招标内容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总价)

(人民币万元)

完成时限

完成地点

01

****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1

73.3

(含税价)

合同签订后(45)日内,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成

招标人指定地点(**省**市)

说明:

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总价),若超过最高限价(总价),其投标无效。

2.★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招标内容和数量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1.2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要求

1.2.1 基本要求

1.2.1.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外资含港澳台);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国国籍,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须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1.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事业单位或军内单位可出具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提供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中有“复印无效”字样,****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原件建议单独密封提交)。标书代写

1.2.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投标人提供的《声明 函》为准);

1.2.1.4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为准)。

1.2.1.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为准);

1.2.1.6 未从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为准);

1.2.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以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为准);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军内单位除外,证明材料可以是税务部门****银行转账汇款单,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自行编写无效);标书代写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除外,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保部门出具****银行转账汇款单,自行编写无效)。标书代写

注: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社保的需提供相应说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提供①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www.****.cn****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注:评标委员会将于评标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军队采购网”上对投标人信息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记录,对于不满足要求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以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及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有证据证明投标人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以投标人提供的《声明 函》为准);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以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为准)。

1.2.2项目实施要求

1.2.2.1具有有效期内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质或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①已经通过审查待发证书的单位,应提供有关保密主管单位出具的已通过审查的相关证明;

②****部队单位可提供本级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军队工厂等其他军队单位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

③证书过期但已完成续期办理或证书有效期内承制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和注册地址等注册事项变化情况,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有关保密主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④若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三级保密资格证书视同符合本项要求;

1.2.2其他要求:无。

说明:1.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内。如投标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不为同一日的,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对“前3年内”所作相关要求**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若有)。标书代写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1.4 领取文件时间和地点

1.4.1 领取时间

2025年10月09日起到2025年10月15日止,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购买前可提前联系售卖人,联系方式:166****0647、136****3893)。

1.4.2 领取地点

**省**市**区鳌峰路20****广场2号楼2601室。

1.4.3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1.4.4 领取要求

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携带“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所列文件,现场办理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招标文件领取成功后,于2025年10月09日起到2025年10月15日止,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投标人须携带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及保密协议与招标人联系:丘先生、196****0313领取《建设方案》。

领取招标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投标人资格是否****委员会判**论为准。

1.5 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5.1 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1.5.2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1.5.3 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5.4 保密协议;

1.5.5 提供声明函,不存在下列情形: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②被宣告破产的;③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④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⑤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⑥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⑦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说明: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其中授权委托书应携带2份。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1.6.1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10月30日09时00分00秒(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6.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标书代写

**省**市**区鳌峰路20****广场2号楼2601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1.6.3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10月30日09时00分00秒(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1.6.4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省**市**区鳌峰路20****广场2号楼2601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1.7 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cn)”。

1.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丘先生 联系电话:196****0313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地址:**省**市**区鳌峰路20****广场2号楼2601****公司)

邮政编码:350001

联 系 人:周珍珍 联系电话:135****7227

传 真:/

电子信箱:****@zkgs11.cn

报名费支付账号:

开户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公司**分行

银行账号:591********0000

为便于采购服务机构准确及时的核实投标人报名费用是否到账,投标人应在电汇汇款附言里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如“项目编号+报名费”。

询问、质疑受理部门:****

联 系 人:丘先生 联系电话:196****0313

联系地址:**省**市

投诉受理、监督部门:****

联 系 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0591-****2185、156****1102

联系地址:**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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