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承担的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第1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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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第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附件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督查整改任务第1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单位(公章):****政府
| 整改任务 | **市“三北”工程建设管理链条存在短板,各旗县区落实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的原则要求还不到位,在造林设计中选择纯林种植占比达到81%,降低了生态系统稳定性和造林质量,全市现有退化林66.58万亩、低质低效林31.69万亩、退化草原133.8万亩。 |
| 整改目标 及措施 | 整改目标:优化林分树种结构,逐步修复退化森林草原 整改措施:(1)坚持“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原则,科学制定“三北”六期醒目实施方案,因地制宜编制作业设计。 (2)在实施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工程中,优先选择油松、樟子松、山杏等乡土树种,改善树种结构,逐步降低纯林比例。 (3)将具备修复条件的4万亩退化林、1.5万亩中幼林抚育和1.5万亩灌木林平茬纳入自治区“三北”工程六期规划并按期完成。 |
| 整改完成情况 | (1)坚持“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原则,科学制定项目作业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于**市公共**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确定实施单位。 (2)在作业设计中,结合**县林地原优势树种,确定退化林修复项目树种为油松、樟子松和**对退化林地进行修复,改善了树种结构,降低纯林比例。 (3)4万亩退化林、1.5万亩中幼林抚育和1.5万亩灌木林平茬均已经逐步按期完工,正在按计划进行下一步管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