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县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工作有序规范,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总局令第6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广**2025-2027年度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方案》和《广**2025-2027年度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安全准入条件核查评分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就受理2025-2027年度烟花爆竹零售许可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标分配
全县共设185个名额指标,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以人口相对集中、方便群众购买为目的对名额指标进行分配,各乡镇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二、申办时间
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2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三、申办地点
广******执法大队(广**莲城镇南秀路113号)。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烟花爆竹销售属高危行业,年满60周岁、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不得申请);
(二)申请人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烟花爆竹),且申请人为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申请人与经营者(法定代表人)一致;
(三)申请人需提供烟花爆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
(四)申请按照“一人、一点、一证”要求进行申报,即:一个申请人只能申请一本《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只能在所申请乡(镇)辖区内经营;
(五)申请人因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期未满的不得申请;
(六)申请经营地点的安全条件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4128-2019)的要求。
五、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附件2);
2.工商营业执照;
3.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证明材料;
4.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情况说明;
5.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6.与本县烟花爆竹批发单位签订的供货协议;
7.消防器材配备情况说明;
8.符合自身实际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9.应急处置措施;
10.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申请人本人提交(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六、审批方式
申请正****管理局派出不少于两名执法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安全条件核查。核查工作按照《广**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安全准入条件核查评分方案》的评分细则进行现场评分,在满足法**全条件的前提下,按最终得分高低顺序依次许可(现场核查得分相同的,****管理局统一组织对同一乡镇得分相同的申请人进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知识笔试考试,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许可,笔试成绩相同的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直至本乡(镇)规划的数量额满为止。
七、申请程序
1.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带上办理许可所需资料到县****执法大队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到县政务大厅一楼A07号窗口进行申报。
2.在规定办理期限内,若某乡镇的名额指标因各种因素导致有剩余的,****管理局将根据申请情况统筹安排剩余名额指标到其他乡镇。
八、特别提示
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危险品,名额指标实行严格的总量控制,若申请人数超过规定的名额指标数,则会产生因得分较低导致即便符合安全条件但依然不能获得许可的后果,申请人的投资(如培训、房租、装修等费用)存在损失风险,建议在报名时向工作人员咨询申请人数情况并谨慎作出决定。
附件:1.广**2025年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分配表
2.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附件1
各乡(镇)烟花爆竹零售店规划数量
| 乡(镇) | 规划数量(个) | 备注 |
| 莲城 | 24 | |
| 旧莫 | 13 | |
| 董堡 | 3 | |
| 杨柳井 | 11 | |
| 板蚌 | 3 | |
| 八宝 | 21 | |
| 南屏 | 10 | |
| 黑支果 | 11 | |
| 曙光 | 7 | |
| 珠街 | 11 | |
| 篆角 | 4 | |
| 那洒 | 12 | |
| 五珠 | 4 | |
| 珠琳 | 14 | |
| 者兔 | 9 | |
| 者太 | 4 | |
| 底圩 | 9 | |
| 坝美 | 15 | |
| 合计 | 1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