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区医疗卫生能力补短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设计、监理、造价咨询) |
标题 **区医疗卫生能力补短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更正公告 内容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医疗卫生能力补短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设计、监理、造价咨询))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4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10-11 09:30:00,更正为:2025-10-20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0-11 09:30:00,更正为:2025-10-20 09:30:00。标书代写
1、针对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评审标准与方法”中“(二)商务部分评分 1. 企业业绩”的评标方法,现就下述内容补充说明:
“根据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接过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独立承接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类项目业绩”是指供应商无论以独立投标人身份,还是以联合体投标人身份参与项目投标,其业绩均予以认可,具体包括:供应商自身单独承接的项目业绩,以及供应商作为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接的项目业绩。标书代写
2、针对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之“(五)投标供应商拟派出的人员资格要求”第(3)款“拟任造价负责人”的内容,现就下述条款补充说明:
原文“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含一级)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供应商承担造价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中,“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含一级)执业资格”,统一明确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0日
采购人(项目单位):****
地址:**省**市**区河下街90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法:158****8085
代理机构:****
地址:****一中路123号冠茂都会4#综合楼6层
联系人:林工、陈工
联系方法:0591-****6465
附件
修改时间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报名) 2025-09-30 18:00:00 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5-10-20 09:30:00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5-10-20 09:30:00标书代写
| 采购人: | **** | 采购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省**市**区河下街90号 | 地址: | ****一中路123号冠茂都会4#综合楼6层 |
| 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人: | 林工、陈工 |
| 联系电话: | 158****8085 | 联系电话: | 0591-****64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