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5年10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烟台-海阳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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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701711/2025-02591 成文日期: 2025-10-10
发布机构: ****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关于2025年10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5-10-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10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17日(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128

传 真:0535-****128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市丁字湾****公司**市丁字湾新型能源创新区开发项目之电力配套工程

海环报告表【2025】047号

2025年10月10日

审批意见:海环报告表【2025】047号

**市丁字湾****公司**市丁字湾新型能源创新区开发项目之电力配套工程位于**市的岱微~万华220kV线路工程:起点位于**市**街道220kV万华站,终点位于**市行村镇220kV岱微站;盛竹~万华220kV线路工程:起点位于**市**街道220kV万华站,终点位于**市方圆街道220kV盛竹站。220kV阳发Ⅰ、Ⅱ线升高改造工程:起点位于阳发Ⅰ、Ⅱ线#64,终点位于阳发Ⅰ、Ⅱ线#66;用海位于**市**街道东荆家村**海域,主要建设内容为:岱微~万华22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长度约21.0km,其中单回架空路径长度约11.5km,单回电缆路径长度约0.5km,双回架空路径长度约9.0km(盛竹~万华220kV线路工程预留),线路导线采用2×JL/LB20A-630/45铝包钢芯铝绞线,电缆采用ZC-YJLW02-Z 127/220 1×2500电力电缆,**塔基70基:盛竹~万华22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长度31.0km,其中单回架空路径长度30.65km,单回电缆路径长度约0.35km。导线采用2×JL/LB20A-630/45铝包钢芯铝绞线,电缆采用ZC-YJLW02-Z 127/220 1×2500电力电缆,**塔基103基;220kV阳发Ⅰ、Ⅱ线升高改造工程:**双回架空路径长度约0.8km,电缆采用ZC-YJLW02-Z 127/220 1×2500电力电缆,**塔基3基。该项目陆域临时占地面积282592m2,海域用海总面积3933m2,其中杆塔用海面积501m2,施工平台用海面积 3432m2,总投资224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49万元。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政审批局烟审批投【2025】84号核准批复(项目代码:****)、符合《关于发布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符合《**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鲁政字[2025]32号)和《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要求,经研究,同意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性质、规模、地点、推荐的路径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一、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行走路线,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施工过程中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避开雨季大挖大填施工,以减少水土流失。对土建施工场地采取围挡、遮盖的措施,避免因风、雨天气可能造成的风蚀和水蚀。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占用临时施工用地,严格按设计的塔基基础占地面积、基础型式等要求开挖,尽量缩小施工作业范围。材料堆放要有序,注意保护周围的植被,避免不必要的开挖和过多的原状土破坏。施工道路临时固化措施应在施工结束后清理干净,并进行复耕处理,恢复其原有土地用途。施工中产生的余土就近集中堆放,熟土可作塔基表面复植绿化用土,完工后立即对铁塔下坑基表面填平并夯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生态影响。

2、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在线路施工区设立临时简易储水池,将设备清洗、进出车辆清洗和建筑结构养护废水集中收集,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于喷洒抑尘,沉淀物定期清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得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化粪池,外运沤肥,不外排。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和维护,防止设备漏油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3、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特别保护措施。施工场尽量远离水源保护区,并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随意扩大;不得在保护区内设置牵张场、施工营地和材料站:对塔基施工应设置临时围栏限制施工范围,严格控制施工带宽度,不得在施工场地内设混凝土搅拌场。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对水源地的影响。建立水源地水质保障责任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主体,加强施工期管理,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程尽量选择在地表水和地下水枯水期进行,施工过程须采取分段施工、错峰施工,减少作业面,降低施工强度,减少对水源地水质的影响。避免雨季施工,对裸露地面做好压实、遮盖、硬化、绿化和导流等措施,避免雨水冲刷而造成水土流失。施工完成后要及时绿化,恢复原有生态环境。

4、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采取遮盖、围挡及洒水抑尘措施控制干燥区域扬尘污染,****车行道路应当采取临时硬化或覆盖等降尘措施,配备车辆清扫设施,运输车辆要加盖篷布,在交通道路进口处设置洗车台,减少扬尘,禁止带泥上路等。施工机械产生的燃油废气采取选择优质燃料、对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加设尾气净化器等措施,******部门搞好施工期周围道路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而造成交通堵塞,减少产生的汽车尾气怠速排放。

5、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经过村庄或居民楼附近时,禁止进行夜间施工作业。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布置应远离居民的位置。在施工机械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震、橡胶减震、管道减震、阻尼减震技术等降噪措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6、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集中处理。施工过程开挖的土石方,应大部分回填,不能回填部分用于周围土地平整,建筑垃圾应运至指定地点倾倒,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拆除后的线路及塔基材料(不含危废)退役保存,对更换下来的旧材料设备经检测合格后,****公司的仓库备用,无法利用的材****管理部门技术鉴定后进行报废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7、落实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行期产生的电磁环境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磁强度 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 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架空输电线路下的耕地、园地、畜禽饲养地、道路等场所,其频率 50Hz 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 10kV/m 的标准要求。

8、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明确相关风险防范和应急要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事业单位等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并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根据相关部门意见完善和修订,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9、落实海岸建筑退缩线核心退缩区保护措施。不得在该区域设牵张场,施工废水、固废禁止排入海域。在取得用海批复及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三、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我局重新审核。

四、本批复仅针对环境影响提出相关要求,对涉及土地、规划、城建、应急、安全、排水、消防、水土保持等,应符合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

经办人:张文勇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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