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改建4th生物质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大道124号,邮编:524200
联系电话:0795-****36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改建4th生物质锅炉项目 |
| 建设地点 | ********村委会西边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于2022年7月27****环境局**分局的《关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雷环建〔2022〕13号),并于2023年10月18日完成了自主验收。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