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规划局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 标题: | 【起草说明】关于《**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2—2035年)》的起草说明 | 文号: | 无 |
| 信息来源: | ****规划局 | 有效性: | 有效 |
| 发布日期: | 2025-07-14 |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厅关于开展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院自然资修函吗〔2022〕29号)要求,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县资规局组织开展了《**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明确县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总体布局、修复分区和重大工程,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是县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总纲领和空间指引。
二、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国森林法》;
(5)《中华人民**国水法》;
(6)《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
(7)《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8)《****自然保护区条例》;
2、政策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2)自然**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你〔2019〕194号);
(3)《****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
(4)《****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
(5)《****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5号);
(6)《****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209号);
3、指南规范
(1)《**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
(2)《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3)《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
(4)《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5)《**省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
4、相关规划
(1)《**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
(2)《**主体功能区规划》;
(3)《**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
(4)《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
(5)《**城市群发展规划》;
(6)《**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7)《**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8)《**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9)《**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10)《**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11)《**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
(12)《**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3)《**县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14)其他相关规划。
三、规划范围和期限
1、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2-2035年,其中规划近期2022-2025年,规划远期2031-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21年。
2、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县行政辖区内全部国土空间,县域总面积1088.66平方公里。
四、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为八章。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主要阐述**县自然地理和生态现状、生态修复工作取得的成效。
第二章 生态问题与风险研判:主要阐述**县生态问题识别、面临的机遇与挑战、风险研判。
第三章 总体要求与规划目标:主要阐述**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
第四章 总体布局与修复分区:主要明确**县生态保护修复格局、生态修复分区。
第五章 市域主要任务与重点工程:主要阐述**县域各分区主要生态问题及修复主攻方向,确定生态修复重大工程,构建生态修复项目体系。
第六章 探索多元化生态修复路径:主要阐述**县未来生态修复方向及价值转换。
第七章 效益评价:对《规划》实施后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评价。
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为保障《规划》有力实施,制定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资金保障、加大科技支撑、严格督导监管和鼓励公众参与六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