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市高新区望**路666号讯飞大厦8层-10层 | 1,286,000.00元 | 91.12 |
采购包1(AI闽南语基础库建设(一期)):
服务类(****)
| 1-1 | 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 | 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 | AI闽南语基础库建设(一期) | 提供闽南语音库定制、闽南语语音合成引擎系统、虚拟人一体机系统、闽南语配音demo制作等内容,服务标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技术、商务等要求进行相应交付。详细服务标准详见服务标准栏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确认闽南语发音人并开始录制后一年内交付。2.在项目验收后一年内提供音库优化服务,按照采购方要求对基础语音库数据以及合成引擎的合成效果进行优化,包括且不限于合成成功率、自然度、语音语调等方面。 | 批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1,286,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陈士弘 |
| 评审专家: | 吕平平 、 涂承烨 、 林冰雄 、 刘茂锋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本项目类别:货物;
1.2、收费标准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基数,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1.1%计取;500万元<基数≤10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1000万元基数≤5000万元部分,按0.5%计取;5000万<基数≤10000万元部分,按0.25%计取;10000万<基数≤100000万元部分,按0.05%计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
1.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1.4、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建设银行**文园支行,开户名:****,账号:351********059833833。
1.5、中标人企业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投标人若欲享受中小企业招标代理服务费优惠,应根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进行认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一致,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招标代理服务费优惠。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AI闽南语基础库建设(一期):1.814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门市**区**北路121号
联系方式:185****9907
名称:****
地址: **市**区**路8号和盛大厦15楼
联系方式:0592-****068
项目联系人:蔡秋香、纪东宇
电话:059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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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