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师范学校学校教学楼走廊玻璃窗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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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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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学校教学楼走廊玻璃窗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经济开发区三山街道夏家湖路8号

中标金额:170877.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玻璃窗户

产品品牌:勤业玻璃

规格型号:定制

数量:360.5m2

单价:474元

五、评审专家单:

潘丽华、陈欣、 吴先伟、吴星星、邢维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中标价×1.2%,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中标单位业绩:

(1)****公司玻璃深加工产品销售合同

(2)******公司产品购销合同

(四)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润地写字楼3号楼2109室,联系电话:153****0139。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白**路

联系方式:0553-****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153****0139、136****60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53****0139、136****6076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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