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天明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10日 10:3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0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0月1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9****7514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天明镇天明街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6-****30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风景路汉上第一街小区7号楼14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9****7514 | ||
| 附件: | |||
| 附件1 | **县天明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监理(****202****0002)-文件集.zip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天明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08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4)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变更为“(4)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承诺书)。“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0日
(****政府采购政策:①《****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②《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④《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⑤《****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⑦《****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⑧****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⑨****财政厅《****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⑩《****政府采购政策。
(七)各供应商应根据“****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财政厅关于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八)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U盘注明单位名称)编辑目录和页码(响应文件内容须与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文件内容保持一致)。标书代写
名称:****
地址:**县天明镇天明街
联系方式:0916-****3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风景路汉上第一街小区7号楼1401室
联系方式:199****751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99****7514
****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