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中心综合楼室内吊顶及灯具安装项目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 联系人 | 包成萍 | 联系电话 | 191****6048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5-10-10 12: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10-12 18:00:00 |
| 采购单位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 1 | ********中心综合楼室内吊顶及灯具安装项目001 | **** | 工程-施工 | 533923.94(元) |
公告内容
********中心综合楼 室内吊顶及灯具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心综合楼室内吊顶及灯具安装项目,已由西卫函〔2025〕095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通过**省阳光招标采购平 台(**市)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 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企业作为投标人。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中心综合楼室内吊顶及灯具 安装项目。
3、建设地点:****院内
4、工程规模:吊顶工程涉及面积共计3011.94平方米,包括所有室内硅酸钙吊顶,灯具共计605盏,安装及线路铺设、控制系统安装、验收等。
5、计划总工期: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10月 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 11月 3日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标控制价:533923.94元
9、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注: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必须在有效内期);
2、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投标企业需提供《**市公共**交易诚信承诺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交易中心网站“**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0月 10日12 时 00分至 2025 年 10月12 日 18 时 00 分登****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 2025 年 10月 12日 18 时 00 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13日发布成交公示,公示 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 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 U 盘一份(PDF 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标书代写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彭原镇李家寺村彭原街道 14 号
联系人:张盼
电 话:151****9298
名称:****
地址:**省****办事处街道董志塬大道豪庭春天3号写字楼1701室
联系人:梁恒
联系方式:191****6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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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0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