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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江右岸**县东门堤防整治工程附属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补遗书(01号)
致各投标人:
现对《岷江右岸**县东门堤防整治工程附属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问题作如下修改:
一、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涉及“(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文”,“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犍发改项目审〔2021〕19号)”做如下修改:
1.1本招标项目岷江右岸**县东门堤防整治工程附属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发改项目审〔2025〕183号、犍发改项目审〔2021〕19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犍****推广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改革局****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发改项目审〔2025〕183号、犍发改项目审〔2021〕19号文)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二、招标公告中投标人下载资料时间修改为2025年10月1日-2025年10月30日止,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9时00分止,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9时00分止。标书代写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修改。
招标人:****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