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院71座东苑(一至六层,不含一层北侧4间)招租苑(一至六层,不含一层北侧4间)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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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院71座东苑(一至六层,不含一层北侧4间)招租苑(一至六层,不含一层北侧4间)招租公告

**市**区**路23号**大院71座东苑(一至六层,不含一层北侧4间)招租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市**区**路23号**大院71座东苑(一至六层,不含一层北侧4间)招租

挂牌价格

195,039元/月

价格说明

挂牌价格为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月租金挂牌价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5-10-10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5-10-29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二、竞价标的:**市**区**路23号**大院71座东苑(一至六层,不含一层北侧4间)招租。租赁期限10年(含免租装修期),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95039元(含税),第四年起(含第四年)月租金每三年递增3%。租金及共用电房维护成本以3个月为收缴周期,先付后用。履约保证金为最后一年月租金的6倍(取整至千位数),水电押金人民币20万元。

三、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一)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市**区**路23号**大院71座东苑(一至六层,不含一层北侧4间),东苑建筑面积约4426.6平方米,扣除一层北侧4间约92.4平方米,本项目可租赁面积约4334.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榕房权证R字第****70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闽国用(2000)字第0075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用途住宅、办公。标的物水电已配套,供电容量为160KVA。租赁标的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二)风险提示

1、标的物查验责任:租赁标的以加固后毛坯状态交付,竞租人须在竞租前实地查验并确认标的物状况(含位置、权属、房屋现状、规划及消防条件等)符合经营需求。参与竞租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标的物状况问题主张免责或拒履约,未充分查验所致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2、权属与用途说明:租赁标的产权方为**省贸易厅,****集团****公司使用,并授权******公司代管及出租。租赁标的土地用途为住宅、办公〔《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码:闽国用(2000)字第0075号〕,房屋设计用途栏空白〔《房屋所有权证》号码:榕房权证R字第****704号〕。竞租人须自行承担用途限制风险,竞得后应按实际用途办理消防审批并承担费用,不得以审批问题拒绝履约。

3、装修与合规使用:承租方须确保装修及经营行为(含用电扩容或电力设施改造)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自行办理消防、施工、工商、环保等审批手续,并向供电部门申报用电改造,承担全部费用及审批风险。

4、标的交付时间:东苑加固工程整体结构施工已完成,尚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尚不具备交付条件。如至承租方成交之日,出租方尚未取得竣工验收证书,双方同意:1.如于成交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出租方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如超过90个自然日仍未能竣工验收并交付,双方均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提示:以上标的概况仅供参考,具体资产状况以现场看样和相关文件的数据为准。

四、租赁用途:符合国家规定及经依法批准的经营项目,不得经营高噪音、高污染、高油烟等扰民行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化工产品。

五、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注册年限不少于5年,资信良好。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净资产不小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2-2024年度年均实际纳税额不小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税务局出具的年度完税证明。

3、具备独立运营不小于4000㎡(含4000㎡)的单****停车场及附属设施面积),且运营时间不小于6个月(含6个月),并提供该单体项目产权文件或运营管理合同(需体现运营面积及权责条款)。

4、****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竞价保证金人民币700万元。

六、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与竞租人必须一致,在租赁期限内,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标的以任何方式转租、转借、转让给第三方,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竞租人为非国有控股法人单位的,租赁合同签订5日内,应提供法人单位全体股东出具的为租赁合同项下承租方的权责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函;如上述****公司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3、承租方须独立负责标的物的消防审批及验收,承担全部费用及审批风险,出租方仅配合提供物业现状资料,不承担任何责任。

4、承租方装修及经营行为(含用电扩容、电力设施改造等)须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改造前需将方案提交出租方同意,并自行办理施工许可、环保、工商等相关审批手续,并向供电部门申报用电改造,承租方承担全部费用及相关审批手续办理风险,不得以此向出租方提出解除合同或索赔。

5、承租方经营范围****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物结构及周边环境设施。如因经营项目未能通过相关行政审批或验收而无法开展经营,所有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通讯费、电视收视费、卫生保洁费,以及消防、环保器材等经营管理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影响房屋建筑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

担。承租方如需改变房屋外墙立面、原有墙体结构及原有设施的,或者需要在横梁、外墙打孔凿洞的,应事先书面征得出租方同意,在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意见书后,方可进行装修的相关事宜。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时,依附于房屋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或地板、吊顶、门、窗、壁橱、防盗网等)不计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损坏和拆除。

8、承租方在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后60日内,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执照。执照的注册主体名称必须与承租方名称完全一致,且所登记的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关键信息需与本项目的实施内容及地点匹配。

以上相关证件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办理,或所办理执照的注册主体与承租方不一致,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若竞租人成交后,出租方发现承租方不符合上述要求及承诺的任一情况,若租赁合同尚未签订,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若租赁合同已签订,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各项违约保证金、租金、各项押金等费用。若本招租项目已投入装修或营业,承租方对本项目的装修等一切投入均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11、标的物由出租方管理的**大院区域配电房统一供电,共用电房维护成本按2元/㎡/月收取,每月8668.4元。

12、免租期为6个月(自承租起始之日起算,分别于前3个租赁年度的首2个月减免)。承租方提前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租赁合同被提前解除或终止,承租方不享受装修免租期,同时承租方需支付装修免租期内的租金。

13、承租方自向出租方办理装修备案之日起5****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向出租方支付人民币300万元作为装修保证金。出租方在装修完成无异议后将装修保证金无息退还。

14、因政府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需要收储、拆迁、拆除、征收、征用或改造租赁物,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

合同提前终止,因此造成损失的,出租方承租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本合同自相关通知(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征用公告)或出租方要求的搬迁时间终止,出租方不补偿承租方任何损失,产生的相关安置补偿费均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应在相关公告或出租方要求的时间内腾退房屋交还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迟延腾退交还出租方房屋,若承租方未在相关公告或出租方要求的时间内腾退交还房屋给出租方,则出租方有权自行收回承租房屋,承租方遗留、存放在租赁场所内的货物或任何物品均视为承租方的拋弃物,出租方有权任意处置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同时出租方还有权对承租方承租房屋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承租方同意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若承租方逾期腾退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15、承租方同意,在任何时间内非因出租方的原因直接引起租赁房屋的水、电停止供应或租赁物相关的任何公共

设施停止运作,出租方免责。租赁房屋内的任何部分因通讯的失效、故障、暂停,或因有水、烟、火、有害气体或任何其它物质泄漏,或因遭受爆炸、盗窃、抢劫,或因其它外因造成损害的,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应直接与造成损害的直接责任方交涉。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损坏或致使承租方遭受损失的,出租方承租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6、因本条第14款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承租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每月以30天计算)。

17、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租赁合同》。

七、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八、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及报名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1-****0630

监督电话:0591-****7922

******公司

2025年10月10日


发布时间:2025-10-10 12:43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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