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和静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永久征占用草地补偿二次公示

审批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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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站项目永久征占用草地补偿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5-10-09 12:56

****电站项目建设需要永久征占用**县哈尔诺尔****公司、**达愣达****公司集体和31户牧民天然牧草地。****、**县林草局、**达愣达****公司、移民监理等相关单位完成了占用草地面积、补偿标准及补偿金额的复核工作,并于2025年4月23日进行第一次公示,因个别牧民提出异议,经**达愣达****公司、**县林草局、****、移民监理等单位多次沟通协调和复核确认,现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情况再次公示。

一、征占草地面积

****电站征占用永久草地总面积3308.9265亩,其中:**县哈尔诺尔****公司85.983亩、**达愣达****公司集体草地644.5887亩,31户牧民个人草地总面积2578.3548亩。

二、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关于开展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120号)、******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0〕4号)、******厅《关于重新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4〕1号)、****政府《关于公布**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静政发〔2023〕76号)等有关规定,国电****公司《****电站项目》建设用地区片地类为Ш类,综合地价为39900元/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者占综合地价比例为27%:73%,对被征占用草地的牧民给予补偿,征收天然牧草地的补偿标准为所在区片综合地价的0.21倍,8379元/亩。

三、补偿资金

****电站补偿草地总金额****5495.15元,其中:**县哈尔诺尔****公司720451.56元、**达愣达****公司集体草地补偿金额****008.72元,31户牧民草地补偿总金额****4034.87元(详见附件)。

四、补偿方式

采取一次性货币补偿(由****移民专户直接汇入集体和个人账户),公示期满后,将启动补偿资金兑付工作。

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4日。

欢迎对****电站项目建设征占用草地补偿工作的监督与帮助。公示期内,对征占用面积和补偿金额等存有异议的及时向********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娜热、联系电话:0996-****607。

特此公示!

附件:****电站项目征占用草地补偿二次公示表

****

2025年10月9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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