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中资格审查项:货源证明 一般针对货物类的采购项目: 具备****(按项目实际补充完整描述)的供应能力: 1.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证明其生产能力的相关文件、资质证书等材料,如生产许可证等。 2.服务商:投标人须提供具备供应服务能力的相关文件、货源渠道证明材料,如与生产厂家的销售协议(合同)/中标通知书/授权书等证明材料。此项取消,不做审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