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5-10-17 15:00
预展地点:**市标的物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5-09-04~2025-10-16
****于2025年9月4日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商报网发布的《**市**区胜利南街912号1号楼、2号楼综合房****干休所2号楼1-5号营业房拍卖公告》因拍卖会时间发生变更,现将有关拍卖会事项变更如下:
1、拍卖会开始时间2025年10月10日15时,变更为:2025年10月17日15时;
2、标的物预展时间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10月9日,变更为: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10月16日;
3、保证金交纳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9日17时;变更为:2025年10月17日12时。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原公告网址:http://gonggao.****.com/details.html?id=115939
原公告内容:
| 拍卖标的名称 |
**市**区胜利南街912号1号楼三至五层综合房、2号楼综合房****干休所2号楼1-5号营业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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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项目编号 |
**** |
拍卖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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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起始日期 |
2025年9月3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5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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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在地区 |
**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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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委托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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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托人现委托****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对**市**区胜利南街912号1号楼三至五层综合房、2号楼综合房****干休所2号楼1-5号营业房进行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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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转让方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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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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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住所) |
****市**区胜利街9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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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
王经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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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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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拍卖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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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胜利南街912号1号楼三至五层综合房、2号楼综合房****干休所2号楼1-5号营业房,房屋总建筑面积4864.81平方米,钢混结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42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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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正业通房地产****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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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正业通房估报(2025)第045号 评估基准日2025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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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标的对应评估值 |
房产信息详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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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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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条件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参考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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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区胜利南街912号1号楼三至五层综合房 |
1372.53 |
****4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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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区胜利南街912号2号楼综合房 |
273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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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干休所2号楼1号营业房 |
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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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干休所2号楼2号营业房 |
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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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干休所2号楼3号营业房 |
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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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干休所2号楼4号营业房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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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干休所2号楼5号营业房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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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486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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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支付方式 |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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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注意事项 |
1.有意参拍的竞买人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法人单位。 2.未进行产权登记的标的物,拍卖人不对标的是否能办理产权登记作出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在交易过程中涉及到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其它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4.竞买人应仔细了解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存在占用****公司并进行现场查勘,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朝向、所处楼层、面积、层高、质量、形态、状态、主体结构、基础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安防设施、工程设施、屋顶漏雨和墙面渗水等缺陷情况)。拍卖人按现状进行拍卖,未做专门的质量技术鉴定,对拍卖标的所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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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条件 |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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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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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金额 |
人民币****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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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时间 |
2025年10月9日下午17:00前交纳 (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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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账户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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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行 |
**银行**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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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账号 |
120****312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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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拍卖交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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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交易 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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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交易说明 |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自公告之日起由拍卖人组织开始展示,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查看。有意竞买者于拍卖会前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后,持有效身份证到拍卖单位办理报名手续。 3.买受人须在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签订相关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部分成交款。 4.土地使用具体用途及出让年限均以办证时的设定为准。 5.标的依据现状进行拍卖,标的所述面积等相关数据均以国家有关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竞买人必须在参拍前实地查验标的实物,落实相关法律手续,未到实地查看标的实物、未了解房产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者,将视为默认拍卖标的现状,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买受人对其所购得房产的处置,必须遵守****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7.房产移交的具体时间点以签署移交凭证为准。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拖延过户或移交的,买受人从拍卖成交凭证之日起承担水、电、物业等与房产相关的费用。 8.标的物过户时产生的税、费由委托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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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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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示时间 |
2025年9月2日-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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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示地点 |
**市(标的物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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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时间 |
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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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网址 |
https://paimai.****.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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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中国商报网、**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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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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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郭春乐 |
联系电话 |
151****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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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朱 涛 |
联系电话 |
132****8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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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0951-****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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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
竞买人成交后,需向中拍平台缴纳软件使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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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