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邵县红卫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拟做出审批意见公开

审批
湖南-邵阳-新邵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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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红卫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拟做出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9-26 14:07
来源: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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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红卫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拟做出审批意见公开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县红卫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县红卫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的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雪峰南路 邮编:422000

联系电话:0739-****77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县红卫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地点

**市**县小塘**边村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县红卫水闸枢纽工程位于资水一级支流石马江中游,闸址位于**县小塘**边村,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等综合利用的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工程规模为大⑵型,水闸等别为Ⅱ等。红卫水闸工程始建于1966年,于1968年竣工,扩建于1980年,枢纽主要包括翻板坝段、溢流坝、非溢流坝、左岸引水渠及渠**水闸、右岸冲砂****泵站等建筑物。红卫水闸工程建成至今已50余年,长期运行已暴露出许多问题,严重威胁着水闸的安全。2013年9月,****水利厅审定完成了《水闸安全鉴定报告书》,鉴定红卫水闸安全评价类别为三类闸。为保障水闸安全运行,2015年12月完成初步设计报告,2016年1月,****水利厅以《关于**省**县红卫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湘水建管〔2016〕4号)予以批复。

工程总投资1920.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31,占总投资的2.46%。本次除险加固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为:(1)原闸址下移9.0m的部位重建闸坝、重建翻板闸门,并对闸坝基础及两岸坝肩土体进行帷幕灌浆处理;(2)**下游消力池、海漫、防冲槽;(3)**坝顶人行桥;(4)重建右岸冲砂闸;(5)改造左岸引水渠、重建左岸进水闸并新增拦污栅;(6)重建右岸水轮泵泵室,改造左岸水轮泵泵室;(7)**上下游岸护坡;(8)河道上、下游进行疏浚平整处理;(9)改造左岸640m长的进站公路;(10)新增水闸监测系统;(11****管理所用房,**防汛仓库。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强化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户农肥;施工混凝土养护废水、灌浆废水和设备车辆冲洗废水采用絮凝沉淀处理,设备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或絮凝沉淀处理后,直接用于施工作业或场地洒水不外排;基坑废水采用静置沉淀或絮凝沉淀处理,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下游。涉水施工时,应尽量选择枯水期进行施工,优化施工方案,缩短施工时间,以降低影响程度。

2、控制废气污染物排放。按照蓝天保卫战的要求做到施工扬尘防治“八个100%”。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挡,对物料进行覆盖,场地洒水降尘,施工现场出入口硬化道路、低速行驶减少扬尘,物料运输车辆覆盖封闭,混凝土装卸、搅拌过程中设置除尘装置,安排专人对施工道路进行清扫等,采用商品混凝土,不设置拌合站。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合理布局,优化运输路线,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遮掩物,临居民段设置隔声围挡。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许可,必须公告附近居民。施工场界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4、固体废物妥善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工程金属结构及设备拆除后进行**回收,外售综合利用;工程弃渣委托弃渣场集中堆放处理。

5、落实生态修复工作。施工期做好保护野生动物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进行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提高保护动植物的意识,防患于未然。施工结束后通过地表平整、种植植被等生态修复,及时恢复土地的原有功能。为减少项目施工对****筱溪国家湿地公园的影响,你单位应落实《**县向新、五星、建新、红卫、英雄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对****筱溪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重点采取以下生态影响减缓措施:(1)优化施工工艺和施工时序安排,应选择枯水期进行施工;严禁在水体中挖沙、取石、倾倒建筑垃圾、改变水流流向和加重泥沙含量等行为;严格按环保要求施工,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禁止排入水体,设置雨水截流沟,防止影**生生物生境污染的事故发生;对破坏的植被尽快恢复,建立生态防护林和防护体系,防止水土流失,避免和减少泥沙和有害物质进入河流,影**域环境;施工导流时,应下泄生态流量,向下游河道补水,确保下游河道不断流,合理下泄流量,满足下游生态需水要求。同时,在导流处设置渔网等拦鱼设施,保护鱼类**。(2)对施工及管理人员普及生态保护知识;工程施工设计中应尽量减少施工占地面积和扰动面积,将施工活动限制在预先划定的区域内,严禁施工人员到非施工区域活动;妥善保存表土,施工结束后,采用原表土进行施工场地恢复;施工期和植被恢复期间,采取措施,防止生态入侵,避免森林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避免对野生动物栖息环境造成巨大影响。(3)避开暴雨时节施工,减少暴雨冲刷,减轻水土流失;建设方应对各项消减生态影响的措施提出详细施工方案和运行方案,并接受地方环保部门和水保部门的监督。

(二)运营期:

1、水闸站房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户农肥,严禁向石马江流域倾倒生活垃圾和排放生活污水。

2、选用噪声较低的同类设备,安排专人定期维护。

3、水闸站房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库区植物枯叶落叶等漂浮物打捞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4年11月28日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以网络公告的形式向公众发布了第一次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提交书面意见。网络公示网址为:https://www.****.com/gs/detail/3?id=41128qErDp,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12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于2024年12月16日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以网络公告的形式向公众发布第二次公示,在网络公示期间同时在项目所在的新****村委公示栏张贴公告,并在《**城市报》报上两次刊登相关公示信息。公示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联系方式、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的公众范围和具体形式、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网络公示网址为:https://www.****.com/gs/detail/1?id=41216d8Xbm,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30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报纸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和12月27日,在《**城市报》上公示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现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在**县****委员会公告栏进行了现场公示。

建设单位于2025年9月11日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以网络公告的形式向公众发布了第三次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概括、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联系方式、报告书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此次公开的是未包含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依法不应公开内容的拟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公示网址为:https://www.****.com/gs/detail/1?id=50911HLQU8,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25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本项目至所有公示时间截止,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有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反馈意见和留言,项目建设无未采纳公众意见情况,可以看出,项目建设得到当地公众的普遍支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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