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项目名称:
|
**市大溪镇山市-**泵与电机产业园低效用地整治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
|
||
|
招标人:
|
名称:****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地址:**市**街道三联大厦西起第5间
|
||||
|
联系人:郭翼挺
|
联系人:叶海挺
|
||||
|
电话:153****9888
|
电话:135****2626
|
||||
|
标段(包)名称:
|
**市大溪镇山市-**泵与电机产业园低效用地整治一期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331********022****1001
|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公告
|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各有关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内容如下: 1、本次招标**工程造价调整为:****48012元(不含渣土消纳费(含税)****944元,渣土消纳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但计入签约合同价)。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调整为:“2025年10月27日16:00时整”;银行保函或投标保****公司保函的绑定时间调整为“2025年10月27日16:00前”;保函(保单)的出具日期调整为“2025年10月27日前(含当日)”。3、原招标文件开标厅(二)调整为:“开标厅(一)”,详见调整后的招标文件。4、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调整为:“2025年10月28日09时00分”。5、原招标文件无行贿犯罪记录时间调整为:“自2022年10月28日起至投标截止日”。6、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调整为:“2025年10月18日16时30分”。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条款计划工期要求调整为:“计划工期:620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8月10日”。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条款最高投标限价调整为:“1.最高投标限价****42251元。2.招标控制价:****08956元(其中:暂列金额50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706元,渣土消纳费(含税)****944元)”。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条款及第八章投标文件资格标格式中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时间调整为:“2025年10月27日”。1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条款中暂估价占招标控制价比例调整为:1.24%。11、本工程渣土外运及消纳工程量调整为暂按28920.72立方米,详见调整后的招标文件。1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1.1(1)关于基准价格A1的约定”内容有所调整,详见调整后的招标文件。13、本工程图纸有调整,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14、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或更新。 标书代写上述内容作为《**市大溪镇山市-**泵与电机产业园低效用地整治一期工程》(招标编号:J249-1.2025-045)的补充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有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补充内容为准。 |
||||
|
行政监督机构:
|
****住建局
|
电话:
|
****7322
|
||
|
来源平台:
|
****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5-10-10 14:25: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