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公资矿挂告[2025] 1 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有关规定,受****《**市探矿权挂牌出让委托书》[(德)探招拍挂〔2025〕1]委托,****将在**市松花**路8号组织实施**省**市**镇饮用矿泉水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地址:**省**市**区凯江路二段109号
二、矿业权交易机构:****
地址:**市松花**路8号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探矿权名称:**省**市**镇饮用矿泉水普查
勘查矿种:矿泉水
地理位置:**市**镇涌泉村
面积:1平方千米
勘查工作程度:草根阶段
出让年限:5年
| 探矿权 名称 |
拐点坐标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矿种 |
面积 (平方公里) |
出让 年限 (年) |
起挂价 (人民币:万元) |
增价幅度(人民币)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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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拐点 |
东经 |
北纬 |
|||||||
| **省**市**镇饮用矿泉水普查 |
1:104°25′02.0000″,31°01′00.0000″ 2:104°25′37.0000″,31°01′00.0000″ 3:104°25′37.0000″,31°00′42.0000″ 4:104°25′29.0000″,31°00′31.0000″ 5:104°25′10.0000″,31°00′14.0000″ 6:104°25′02.0000″,31°00′40.0000″ |
矿泉水 |
1 |
5 |
5 |
0.5万元/次或0.5万元的整数倍/次 |
/ |
||
四、风险提示:
1.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其相关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勘查区块**前景、品质等出具的保证。竞买申请人应充分了解出让勘查区块的现状、地质成矿条件等,自行评估投资风险。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勘查区块的现状与潜在风险已有清晰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探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或《探矿权出让合同》后,竞得人不得以**储量、品质、勘查开采条件等因素为由对成交结果、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异议,或提出退款、索赔、**勘查开采期限,退还交易服务费、矿业权出让收益等要求。
2.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3.竞得人在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应编制勘查方案,申请办理勘查许可。未取得勘查许可证,不得进行矿产**勘查作业。
4.竞得人在取得勘查许可证后,应当积极开展勘查工作,探矿期间不得实施采矿行为;严格遵守矿产**法律法规、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和占用费(使用费)缴纳、最低勘查投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地质资料汇交、勘查信息公示、安全生产等法定义务;勘查活动应当避免浪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严格落实绿色勘查。
5.探矿权首次出让期限为5年,自勘查许可证有效期起始之日起算。探矿权到期未结束勘查工作申请办理探矿权延续登记或完成勘查工作申请办理采矿权新立登记的,****机关按照届时的国家产业政策、矿产**法律法规等依法办理。
6.本次出让的是探矿权,不包含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竞得人在开展勘查工作及后续可能转为采矿权进行开采时,必须依法办理安全、环保、取水、用地、用林等相应手续,并严格遵守关于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林地、军事设施、文物保护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要求。竞得人在编制勘查方案前,应结合勘查范围实际情况,全面调查并掌握相关管控要求,确保方案内容合理可行。勘查作业应严格按照批准后的方案执行,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应立即停工,并按程序上报主管部门。
7.拟出让勘查区范围涉及G5成绵扩容高速、Y006涌心路、Y007光涌路等已建道路;涉及S531**市**至太阳(**界)等规划道路;涉及两处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农村供水工程。探矿权竞得人在勘查过程中,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保持距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作业范围内现有道路、桥梁、水利、电力、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坏、占用、破坏上述设施,或影响其功能。如因勘查开采活动造成公共基础设施损坏或功能受影响,探矿权人应立即停止作业,组织及时修复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8.探矿权转采矿权后,生产建设规模需符合相关规定,开采方式应为地下开采,同时严格落实绿色矿山建设、矿山生态修复等相关要求。
9.特别告知事项:拟设探矿权范围内存在永久基本农田,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在开展勘查工作时,应尽量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不得造成永久基本农田损毁、塌陷破坏。
五、出让方式:
有底价增价方式挂牌出让。
六、竞买资格及要求:
探矿权竞买人均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5.竞买申请人需交纳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的竞买保证金。
七、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1、竞买申请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1月6日23:59:59。
2、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6日23:59:59前,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ggzyxx.****.cn) ,进入交易系统,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八、竞买申请:
1、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申请,不接受现场申请。
2、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独立申请。
3、意向竞买人应于2025年10月10日至 2025年11月6日23:59:59前,凭CFCA数字证书,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进入交易系统,按交易系统指引完成竞买申请提交,并在规定时间内选定一个收款账户,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出让文件规定的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方为有效,意向竞买人应充分估计竞买保证金延迟到账的风险。标书代写
九、竞买资格确认:
2025年11月7日9:00,交易系统自动获取意向竞买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规划局对“第二章挂牌出让须知”中“七、竞买资格和要求”第(二)条进行审查,并根据保证金缴纳和审查结果判定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实时在交易系统向意向竞买人本人(本企业、本组织)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交易系统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
意向竞买人应在 2025年11月7日9:00后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资格审查有疑义、异议的,应在11月7日9:30前通过交易系统提出,挂牌人立即组织核查并告知结果。
十、挂牌期限和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挂牌期限(报价期限):2025年11月7日10:00至2025年11月21日10:00;
(二)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2025年11月6日23:59:59前;标书代写
(三)挂牌地点:**市松花**路8****中心大楼8楼801开标厅6****银行厅);
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将组织现场竞价。
十一、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合同未约定的,由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起诉。对出让探矿权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向出让人实名书面提出。一经成交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项目区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和失信联合惩戒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竞买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违约,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信息在发布出让公告的网站进行公示,并进行记录、管理、公开:
1、竞得人拒绝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未缴清交易服务费的;
3、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书》的;
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5、向主管部门或矿业权交易机构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的;
7、竞得人逾期未申请办理矿产**勘查许可证手续的;
8、竞得人未支付探矿权出让前期相关工作费用的;
9、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十三、探矿权出让收益缴纳:
竞得人须在缴款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按缴款通知要求一次性缴纳出让收益。未按期缴纳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十四、挂牌公告发布媒体:
1、自然**部网站(http://www.****.cn/);
2、******厅门户网站(http://dnr.****.cn/);
3、****网站;
4、**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
5、**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 ggzyxx.****.cn);
6、**市松花**路8****中心大楼8楼801开标厅6****银行厅)
十五、联系方式:
1、****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838-****635
2、****
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0838-****261
十六、监督投诉电话:
****:0838-****087
****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