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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新能源充电及新型泊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县新能源充电及新型泊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编号:****)发布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5.1条补充如下内容:(3)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删除业绩、奖项评分设置,价格分调整为68分。标书代写
3、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设计负责人的资格条件调整为:投标人拟委任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变配电)资格。
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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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