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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自评结果的公示
****教育厅《关于印发〈**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教督〔2020〕41号)及《关于印发〈**省2025年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琼教督〔2025〕6号)精神,我县对照《**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经自评,28项评估指标中,27项指标达标,1项指标基本达标,整体符合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条件,现将自评结果进行公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个人或单位如有异议,****教育局反映,以利于调查核查和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6248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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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