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许可申请决定书
长县取水许决〔2025〕19号
申请人:****政府
法定代表人:黄超 职务:镇长
地址:**县福临镇福青路223号
许可事项:****水库灌区延续取水申请
许可的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十五条、《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第二十六条和《**省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66号)第五条相关规定。
申请事实和理由:****水库灌区延续取水申请。
审批意见:
经评估,****水库灌区延续取水申请,并换发新的取水许可证。现就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政府****水库灌区),取水许可证编号为****,项目年取水量为223万立方米,取水地点位于**省**市****水库,取水类型为自备水源,取水用途为农业生产,水源类型为地表水。
二、退水方式以及退水保障措施。你单位应认真落实各项水**和水生态保护措施,加大取水水源水**保护力度,加强取水水质监测,确保取退水区域的水环境、水生态安全。
三、你单位应切实加强节约用水工作,落实节水措施,采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改进用水工艺或者方法,提高水**利用率,确保符合用水定额标准;应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取用水台账。
四、你单位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建议,并严格按照我局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避免对其他第三方取用水户造成影响;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时,应报我局批准。
五、你单位应定期对取水计量设施进行检定或者校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和量值准确、可靠;若取水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不能正常运行,应在规定期限内更换或者修复,逾期不更换或者不修复的,将按照取水设施日最大取水能力核算取水量。
六、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依法缴纳水**税。
七、本项目由我局负责取水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请你单位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服从我局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八、本次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取水时,你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按有关规定到我局办理延续取水许可手续。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取水标的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论证,重新申请取水;若取水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九、你单位如对本许可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水行****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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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