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新区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2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0月09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 | 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 | **省**市****华北路199号 | 636350 | 元 | 评审总得分:94.63分 |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新区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项目 | 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1年 |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
三、评审专家名单:朱艳桦、杜明哲 、陈少伟(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的规定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0818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94.63分。
2、本项目监督部门:****财政局。
3、各投标人如有异议,按照《**省公共**交易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豫公管办(2017)24号)文件有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单位名称:****,地址:**县**大道房产大厦22楼,联系人:宋老师,联系方式:0371-****6686。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大道房产大厦22楼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方式:0371-****6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区航**路869号1号楼26层2610号
联系人:王蕊
联系方式:0371-****1660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蕊
联系方式:0371-****1660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