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市青龙河水质提升与水体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市青龙河水质提升与水体生态修复项目
项目性质:**
建设地点:青龙河**市段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总投资6208.7万元,建设期为24个月,主要包括青龙河河流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和人工湿地生态修复工程2大工程。
1.河流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农田型河流生态缓冲带6处,长18.7km,生态修复面积299200m2。
2.人工湿地生态修复工程:**人工湿地3处,其中三十家子镇复合湿地处理规模1380m3/d,有效占地面积3900m2;松岭子河汇入口表流湿地处理规模900m3/d,有效占地面积4500m2;水源地上游表流湿地处理规模2160m3/d,有效占地面积10800m2。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储备中心)
通讯地址:**省**市**市**山路
联系人:季女士
联系电话:158****4824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区文化路三段33-55号
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155****0066
电子邮箱:****@1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com/s/1gStX1xO0EU2aMlkAC8gOSgpwd=LYLY
五、公示对象及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示时间及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24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与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表达对**市青龙河水质提升与水体生态修复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储备中心)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