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区柯冲古窑址棚户区配套道路工程(峨溪南路-北段、南段)
2、标段名称:**区柯冲古窑址棚户区配套道路工程(峨溪南路-北段、南段)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原招标文件人须知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修改为:
附表1 资格审查评审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 人员岗位 |
数量 |
资历要求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人 |
技术职称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并提供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截止之日前 6个月内任意 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可不含医保,下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人或者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
注:人应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以下材料:注册建造师证书(如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要求)、职称证书(如要求)、参加社保(如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
附表2 资格审查评审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 人员岗位 |
数量 |
资历要求 |
| 项目安全负责人 |
1 人 |
技术职称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提供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截止之日前 6个月内任意 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可不含医保,下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人或者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
注:人应提供项目安全负责人的以下材料:注册建造师证书(如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要求)、职称证书(如要求)、参加社保(如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
(2)本项目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10月27日10:15。标书代写
注: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人以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文件。
4、招标人:****
地址:****文化中心一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汤祥报
电话:153****869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繁阳镇马仁山路建筑设计大厦2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朱**、张亮
电话:180****9916、177****4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