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政府 | 组配分类: | 城乡规划 |
| 文件编号: | 天政办函〔2017〕95号 | 发文日期: | 2017-11-10 |
| 成文日期: | 2017-11-10 | 有效性: | 有效 |
****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指标的通知》(天政发〔2017〕153号)文件相关安排,县政府决定,对全县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竣工验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竣工验收范围
对2017年下达的101户(华藏寺镇5户、打柴沟镇9户、**镇3户、哈溪镇 23户、天堂镇26户、赛什斯镇3户、朵什镇8户、炭山岭镇10户、抓喜秀龙乡1户、毛藏乡13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进行竣工验收。
二、竣工验收时间
11月14日至11月18日
三、验收内容及验收标准
(一)验收内容
1.完成情况。2017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残疾人户,C、D级危房改造实际完成情况。
2.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资料及系统录入情况。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是否整理齐全,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系统及人居环境信息系统是否录入完善。
3.改造程序。改造对象确定程序、改造工程建设管理执行情况。
(二)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严格按照《**省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省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技术导则》《**省农村危旧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省农村房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DB/T25-3042-2009****建设部、省建设厅、市建设局下发的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四、验收程序
(一)乡镇自验。各相关乡镇、村对本年度的农村危房改造户进行自验,****住建局。
(二)县级验收。验收工作在乡镇、村自验的基础上,县住建、扶贫、发改、财政、民政、审计、残联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验收组,对危改房屋进行验收。
(三)验收要求。对2017年危改建房竣工验收不漏一户、不缺一项,验收面达100%。验收结束后,住建局撰写验收报告,上报县委、****建设局。
五、工作要求
(一)检查验收工作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轻车简从,不得接受与检查无关的活动安排,不得收受被检查方赠送的礼品、礼金等。
(二)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次验收工作,接此通知后要立即进行安排部署,认真准备相关资料,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完成。
(三)验收采取“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办法,实行责任倒查。
(四)县上验收合格后,按照任务总数不变、年度补助资金不变和建设方式不同、贫困程度不同的原则,制定分类补助标准,拟定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由村组、乡镇公示7天后,财政部门按照发放花名册,将资金通过农户“一折通”发放到户。
附件:天祝县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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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0日
| 附件: 天祝县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 | ||||||
| 乡(镇) 村 组 | ||||||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家庭人口 | ||||
| 原有住房情况 | 修建年份 | 间 数 | ||||
| 结构形式 | 建筑面积(㎡) | |||||
| 改造后的住房情况 | 建筑面积 | 竣工时间 | ||||
| 建造标准 | □砖 混 □砖 木 □土 木 | 间 数 | ||||
| 改造住房建设情况 | 验 收 内 容 | 验 收 情 况 | ||||
| 选址 | 原址或新规划点 | |||||
| 房屋建筑 设计情况 | 选用图集号或名称 | |||||
| 委托设计单位名称 | ||||||
| 地基与基础 | 基础类型、埋置深度是否符合要求 | |||||
| 基础顶是否设置钢筋砼圈梁 | ||||||
| 主体结构 | 横墙和外纵墙交接处是否设置构造柱 | |||||
| 是否沿外墙设置水平闭合的圈梁 | ||||||
| 屋架及屋面 | 屋架结构、构造是否合理 | |||||
| 屋面是否有防渗漏措施 | ||||||
| ****小组验收意见 | 验收组(签字):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