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大学2026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大学2026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
1.****餐厅、学员食堂、招待所食堂需定点采购副食品,通常供应地点为**省**市**区,学期中人数相对稳定,寒暑假人数较少,采购概算金额约为6000万元。 2.合同期为12个月(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计划按副食品类别划分为4个包,第一包为畜禽肉水产类(包括猪肉、牛羊肉、禽肉、水产等生鲜),第二包为蔬菜水果类(包括蔬菜、水果、菌菇、豆类等生鲜),第三包为干货散货类(包括散装干调、杂粮、坚果、豆制品、即食食品、禽蛋、冻畜禽副产品等),第四包为牛奶调料饮品类(包括牛奶类纯牛奶、酸奶和包装类干调、调理品、饮品、燃料等)。 |
1.中标人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调味品分类》等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符合地方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符合军队有关食品管理规定。 2.蔬菜水果、水产肉类、菌豆蛋类等生鲜食品必须新鲜,预包装食品供货日期距生产日期不能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 3.预包装食品的包装和标签应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食品安**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相关规定标准和食品安全要求。 |
6000 (概算) |
2025年11月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2.供应商有参与意向或需反馈意见建议的,请联系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将视情同步开展需求调查。其中反馈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必要时可附有关证明材料,并采取邮寄、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书面递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
电话:0551-****0716、153****2109
地址:**省**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