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广川镇卫生院空气能取暖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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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一、招标条件

****空气能取暖设备采购项目已经上级批准,采购人为****,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各大供应商踊跃参与该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空气能取暖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广川镇。

3.预算金额:280000.00元人民币

4.采购需求:****空气能采购及安装。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

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本项目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 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00分至17 时00分(**时间),在******办事处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时须向代理单位提供如下证明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到场的无需提供);(3)“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3.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文件领取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09:00前(**时间)。标书代写

2.地点:********基地二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在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 **广川镇

联系人: 付院长

电话: 0318-****807

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桃****路与建设大街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人: 张立华

电话: 166****0669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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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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